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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沿】国资放松控股限制或成混改突破口

浏览量:1331 发布时间:2019-04-25

国资放弃控股权正成为充分竞争性领域混改的特征

近日,格力集团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转让所持格力电器总股本15%的股票的消息备受瞩目。据转让计划,待交易完成之后,由珠海国资委100%持股的格力集团在格力电器中的角色将从持股18.22%的控股方变为持股3.22%的参股方。而如果最终受让方为民营资本,则意味着格力电器由国资控股的历史画上句点。国企改革观察人士认为,此系格力混改之于充分竞争领域国企改革的标杆性意义。

据悉,在已初步确定的第四批混改试点名单中,具有较强示范意义的充分竞争领域企业也被纳入。“竞争领域混改在加快速度、加大力度、向深度发展。”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李锦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分析道。他认为,国资不追求控股权的现象中或将在竞争性领域混改大批量出现,成为推动改革的突破口。

民资持股比例放宽

“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关于国有资本持股比例,作为顶层设计关键文件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如是说明。

对于格力电器股权变更,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彭华岗在4月16日的央企一季度运行情况发布会上评价表示,国资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这是国资委一开始就对高度竞争领域商业类企业提出的改革要求。“只要有利于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市场竞争力提高、国资保值增值,我们都支持。”

混改由“混”到“改”

如今,由发改委推进的第四批混改试点大幕已经拉开。除重点领域企业和具有较强示范意义的充分竞争领域企业外,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袁达4月18日介绍表示,本批试点还包括已实现股权混合、拟进一步完善治理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特别是一些有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李锦认为,这体现出由“混”向“改”转变、且以“改”为主是当前混改的阶段性特征。“公司化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是‘改’的重要标准,这两点做不到,改革就不算成功。”他同时指出,在混改的过程中,包括资产评估、容错机制在内的混改运行机制的建立也至关重要。

目前,中长期激励、职工薪酬改革等已在部分混合所有制企业启动。3月14日,中国电建发布公告表示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是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之一。4月18日,中国铁塔公告称面向核心管理团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另据中石油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集团员工费用总计1440.27亿元,较上一年同比增长14.9%。“主要原因是按照薪酬效益挂钩联动机制,效益增长和社会平均工资提高,薪酬、社会保险等附加费用有所增长。”年报说明称。

4月16日,彭华岗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在推动治理结构更加科学、经营机制更加高效灵活方面下更大功夫。“包括职业经理人制度,包括中长期激励,包括市场化、差异化的薪酬等等,我们应该在混合所有制企业里面大力推进。再一个要坚持典型引路,扶植推广好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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