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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沿】上市国企章程增设党建条款:党委将参与企业重大决策

浏览量:2547 发布时间:2018-08-29

国企改革

国资委党委近日在《求是》杂志发文谈国企改革中的党建工作。

国企改革

众所周知,在中国,涉及国企从来就不是单纯简单的经济问题,中国目前拥有规模超过117万亿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且一直保持着不低比例在增长,这在世界上绝无仅有,这也决定了国企议题往往是具有格局意义的重大议题,其间伴随着旷日持久的争论和反复进退的政策博弈。

政策博弈的焦点,除了民间一直讨论“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问题,更多的争论集中在国企自身身份的界定。

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将总经理与党委分别设立,规避了一把手双肩挑以及党委形同虚设的弊端。

国企改革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国企自身决策架构权责的模糊在面临利益取舍上往往会出现问题。比如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国企更多应该站在商业利益角度来决策,但是国企也要站在国家的角度上更多地服从国家长远利益。如果一味强调市场化改革,就很可能会吞噬国企本应承担的责任。

在利益出现分歧的情况下,看似相互制衡的机制反而会产生决策“僵局”。国资委商业科技质量中心原主任卫祥云在其专著中表示,国企改革的目标价值多元化,常常以政府、国企、行业和股份制企业多种面孔出现,扮演不同的“角色”。因此,改革的结果难免出现“南橘北枳”之现象。

正是由于国企在自身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这种问题,在2015年7月20日,中纪委网站“学思践悟”栏目刊发名为《加强党的领导是头等大事》的评论文章。文章指出,巡视央企发现的问题,从根本上讲是党的领导弱化造成的。问题的症结还是在于企业党组织自身。

国企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开始改变之前董事会说了算,而党的领导被弱化和边缘化的局面,转而变为党委监督、书记制衡的新模式。党委会与董事会、股东大会共同构成国企内部决策圈,进而形成新的权力架构。

在具体实践中,党委在把握国企发展方向上势必会牵涉企业具体运营。而党委书记存在的意义将不仅仅是管管党风廉政建设,也不是一般意义上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而是对国有企业政治方向,即关键是企业的运行要体现和落实国家经济战略。

按照党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标准和要求,由董事会自主的在经理人才市场选择、聘任合格的经理人才,保证了国有企业的经营发展不违背党的路线与政策,以及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把国有企业经营发展好,这就是党管干部在企业最好的实现形式。上级党组织和产权单位要加强董事会的建设,要选好董事长,确定经理人选选拔的标准和选聘的程序,并加强对董事会用人选人过程中的监督。

从这个角度来看,纠结于权力的收或放,正如学界持续热议的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的问题一样本身都属于伪命题,因为它们作为一种经济社会现象将会长期存在于中国改革进程当中,并以各种手段和形式出现。

最后,换个角度来思考,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虽然会落人以收权之口实,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权力的上收其实也给国企的无边界扩张划定了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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