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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伦原创】以“双百行动”为契机,加强国企党建与法人治理结构的融合

浏览量:2217 发布时间:2018-09-17

近年来,我国国企改革已然取得一定的进展和成果,但国际政治、经济、贸易等环境的日趋复杂以及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转变,促使我国在新的起点上,以更深的层次、更广的范围、更大的力度地去谋划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2018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推出国企改革的“双百行动”,以“1+N”政策体系为指导,以前期各个单项试点成果为支撑,全面拓展和应用改革政策和试点经验,形成纵深推进、全面落地的国企改革新局面。

一方面,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国企改革的重要政治原则,必须得到贯彻;另一方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国企改革的重要方向,也必须加以执行,因此,二者的融合至关重要。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特点,就在于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将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两个优势。由此,本文将从国企党建与法人治理结构融合的必要性、现存的问题以及融合路径分析三个方面对“双百行动”背景下,加强国企党建与法人治理结构的融合的相关问题进行阐述。

一、  融合必要性

1.  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2017年5月,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 提出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完善体制机制, 依法规范权责。国有企业党组织一方面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作为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的代表, 在企业当中发挥重要堡垒和示范作用;另一方面也绝不能脱离企业,要引领企业获得效益,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为企业提供动力和保障。因此,将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性要求与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相结合, 实现企业管理工作与党建工作的良性互动, 以党建工作模式创新, 实现与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完美对接与融合至关重要。

2.  企业做大做强的必备保障

探索企业党组织如何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如何体现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已经成为中国国企在国际化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任务。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化, 企业的投资主体开始多元、利益关系更加错综、人员思想程度也更为复杂,使得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对此,企业党组织只有在与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有效融合对接的基础上, 找准自身位置, 协调各方利益,充分整合资源,才能发挥好党的政治、组织、群众优势, 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  现存问题

1.  目标取向不一致

作为公司制企业的核心,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更多地在于实现企业的经济目标和经济价值。而企业党建的目标在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企业的政治价值,更多地强调企业政治使命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目标取向的不尽相同,使得二者在企业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许多不兼容之处。

2.  作用方式不协调

企业党建主要依靠“老三会”发挥作用,即党委会、工会、职代会;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主要依靠“新三会”发挥作用,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在实践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二者之间作用方式不相协调的问题。例如股东会与职代会、董事会与党委会之间的作用界限难以分清,存在角色冲突;“老三会”因循守旧;“新三会”监督弱化;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等。

3.  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不足

目前,企业党建本身亦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对党建工作价值创造认识不足,使得其脱离企业中心工作;党管干部的落实情况不佳,对于各级各类干部的培养、考察、监督等未落到实处;因循守旧,缺乏工作思想、方法、模式上的创新;党风廉政建设不系统,未落实到实处等。

三、  融合路径

企业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并不是说企业要搞“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两个中心,而是要求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优势,为企业提供政治保障与组织保障。这就需要国企的党建工作围绕生产经营工作展开,提高党组织与企业生产经营的相关性,着力推动企业发展。

1.  明确企业党委的法律地位

在公司章程中植入公司党建的相关内容,明确企业党委会参与“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的范畴和路径,形成事项清单;科学界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在选人用人和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的职责权限,减少模糊空间,形成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工作流程,实现各治理主体依法行权、依法履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明确党的组织、工作机构、人员的编制设置和费用保障等事项。

2.  健全领导体制机制

落实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企业党委成员与董事会和管理层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明确党委会的直接决策事项和参与决策事项,在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议题的范围内,实行党委会“决策前置”,就决策的合法性、合政策方针性以及合职工利益性进行评定。企业党委会应站在政治高度上看待企业所处的内外环境,将国家发展战略与企业经营战略相结合,不断提升企业的发展格局。

3.  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在党管干部方面,明确企业党管干部的内容和流程,以干部的先进性带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从严治党带动从严治企。在党管人才方面,将企业优秀人才纳入企业党员队伍中,保障党员队伍的发展质量;将党员培养成为企业业务骨干,在不同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助力企业发展。

4.  企业党建与企业经营管理相结合

将党建目标量化为考核指标,并将其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指标相融合,实现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互相交叉和互相促进。关注指标的完成率,形成动态的过程管理体系,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改进。通过量化的、系统性的党建体系的构建,实现企业党建渗透到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

总结

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最可信赖的重要力量,因此国企党建工作与法人治理结构的融合至关重要。双百行动“五突破、一加强”的目标任务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均被强调提出。以“双百行动”为契机,加强国企党建与法人治理结构的融合,发挥二者之间的协同效应,促进国企改革的全面深化和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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