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沿】合伙人机制:探索国企混改新思路
“国企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借助于引入其他经济成分,缩短委托代理的链条;同时借力产权清晰的其他经济成分可以引导国有企业更重视经济目标、提高管理效率,减少行政干预。这对于建立企业各相关利益主体责权利明确、有效制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的治理机制是非常重要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
一 国企混改是为了建立
权责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
国企改革一直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是重要内容。国有企业一直难以解决政企难分的问题,较长的委托代理链条又使得国有企业治理的效率难以提高。因此,在国企改革的实践探索过程中,推进混合所有制逐渐成为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式。
国企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借助于引入其他经济成分,缩短委托代理的链条;同时借力产权清晰的其他经济成分引导国有企业更重视经济目标、提高管理效率,减少行政干预。这对于建立企业各相关利益主体责权利明确、有效制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的治理机制是非常重要的。
二 国企混改面临两大难题:
国有资产评估与控制权之争
历经十多年的改革改制,通过做强主业剥离辅业,压缩企业集团管理层级,国资委选派外部董事监事强化董事会监事会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国资国企在战略布局、产业结构与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得到显著提高。目前大部分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特征是:
(1)国有控股公司在股权结构中国有大股东占有相当比重,股权结构相对集中;
(2)不仅要确保国有资产有保值增值,还要起到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中的调节作用;
(3)在某些方面尚带有原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特征,公司治理方面行政色彩较浓;
(4)企业管理理念与战略方向的延续性不强,内部机制不灵活,激励及约束机制不健全。伴随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国资国企的改革发展也正在步入深水区。
要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两大难题:国有资产的评估与控制权之争。国有企业混改,首先要求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这需要划分两个阶段:一是国有企业混改之前对国有资产的评估公平公正,保证不贱卖;二是国有企业混改之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国有企业混改之前的资产评估,要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需要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或者引入国有股权的竞拍,通过市场发现国有资产的价值。虽然在机制流程上有些复杂,但仍有解决之道。
三 利用合伙人机制
走出国企混改的新路子
基于物质资本视角推动国企混改主要是引入其他经济成分,形成不同所有制类型的股权联合。对企业发展起到关键作用的,除了物质资本还有人力资本,后者在创新主导的领域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国有资本在创新竞争激烈的领域除了需要破解混改中的产权难题,同时也需要解决核心员工的激励问题。
合伙人机制可以有丰富的组织形式,包括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企业等,不仅有人力资本间的联合,也包括物质资本的联合。合伙人机制不仅有合伙企业形式,也可以契约方式结合。国有企业在混合制改革的过程中,完全可以将合伙人机制作为一种成熟的管理机制引入企业,提高治理效率,强化创新驱动。
合伙人机制具有以下优势:
(1)合伙人机制使人力资本参与公司治理,分享决策权,发挥创新导向的自组织优势;
(2)合伙人机制使用契约方式形成智合,不依赖资本股权,具有激励的独立性,同时可将股权、虚拟股、绩效激励、项目激励等多种激励方式,以不同组合纳入机制框架;
(3)合伙人机制中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议按贡献及业绩,灵活选入或淘汰;
(4)该机制中的合伙人相比员工股东,对于自身在企业中的身份定位、贡献回报、市场对标更为清晰。国有企业混改过程中,可以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推进合伙人机制的试点,在以上若干点上获得突破,打开国企混改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