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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沿】山西出台2019年国资国企改革行动方案和省属企业混改操作指引

浏览量:2974 发布时间:2019-05-22

2019年4月2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国资委副主任张宏永、贠钊、高春毅出席发布会,就我省刚刚出台的《2019年国资国企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行解读,并回答新闻媒体提问。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骞进主持发布会。

《方案》是今年对全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操作手册,对落实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会精神、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助力我省经济转型、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其核心内容,是今年国资国企改革8个方面的改革任务。这8个方面任务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既自成体系,又紧密衔接,既分解为42项重点改革举措,即“842工程”,又聚合成“135”战略目标,即 “一个持续”“三个突破”“五个支撑”。

《方案》提出,2019年,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和转型发展,要按照“135”战略目标,即保持国有企业持续稳健发展态势,在优化资本布局、加速混改、推行市场化契约化管理三个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解决遗留问题、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加强国企党建五个方面加强支撑,在以上八个方面实施42项改革攻坚任务,力争发展质量实现新提高,省属国企总资产达到3万亿元,净资产同比增长10%以上,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12.5%以上,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0%以上,资产负债率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煤炭增加值比重下降到52.8%以下,新兴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0%以上,煤炭先进产能占比提升到70%以上,混改率上升到75%以上。

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根据《指引》,2019年,省属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当遵循“宜改必改,积极稳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依法依规,规范操作;完善制度,保护产权”的原则,应当经过提出混改申请、制订混改方案、履行决策程序、开展审计评估、实施产权交易、办理变更登记六个主要环节,要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省属重要骨干企业混改方案,报省政府批准。省属企业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原则上省级国有股东保持控股地位,国有资本不再控股的混改方案,报省政府批准。省属企业二级及以下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根据省国资委对省属企业的授权情况,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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