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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沿】国企混改应按需分类分层有序推进

浏览量:1295 发布时间:2019-05-24

近期,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四批试点名单,并对推进第四批混改试点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第四批试点企业共160家,其中,中央企业系统107家,地方企业53家。

此外,近期多地也在加大混改力度,密集推介相关项目。随着混改的深入推进,多地放开限制,竞争性行业持股比例、员工激励等将迎来更大力度突破。业内人士认为,在调整股权比例的前提下,要进一步在治理结构、市场化机制上深化,全面激发混改正向效应。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孟玮表示,截至目前,我国已推出三批50家重要领域的混改试点。从实施效果来看,已完成改革主体任务的企业经营业绩都得到显著改善。

今年一季度,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8万亿元,同比增长6.3%,实现利润4265亿元,同比增长13.1%,经济运行开局良好,实现“开门红”。业内普遍认为,这与中央企业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密不可分。

2019年,国企混改进入改革深水区。国企混改到底“改”的是什么?业内人士表示,从广义的角度看,国企混改中市场化机制改革主要包括现代法人治理模式、市场化选人用人、市场化的激励机制等核心内容。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混改不仅仅是实现股权多元化,更重要的是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在企业资质、业务体系、质量管理、人才队伍、区域拓展与客户开发等各方面,都为企业未来发展聚集资源,奠定基础。

记者发现,对比前三批混改试点,第四批试点主要定位于“扩数量”和“扩领域”。从数量来看,第四批混改试点企业共160家,远多于前三批试点总量的50家。

从行业领域和试点选取来看,据孟玮介绍,第四批混改试点企业既有传统制造业领域,也有互联网、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试点不局限于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7个重要领域的国有企业,也包括具有较强示范意义的其他领域国有企业,以及已经实现股权层面混合、拟进一步在完善治理上深化改革的国有控股企业。

此外,从资产规模看,第四批试点企业资产总量超过2.5万亿元,中央企业资产规模约1.7万亿元,地方企业资产规模约0.8万亿元。其中,资产规模超过10亿元的企业共有99家,占第四批试点企业总量的61.8%。

此外,应当优化国资监管方式。明确国企功能定位、推进混改、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管理体制和完善国企现代企业制度等各项改革任务不是割裂的,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要注意其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国资委等有关方面,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一企一策,稳步推进第四批混改试点工作,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进一步研究完善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细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全流程指引,更好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孟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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