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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沿】国企混改员工持股法律文件体系

浏览量:1154 发布时间:2019-05-29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

目前,国有上市公司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多采用限制性股票计划之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是采用这一激励方案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其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2、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3、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禁售期和解锁期;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和授予价格;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锁条件;

6、限制性股票不可转让及禁售规定;

7、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8、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及对业绩的影响;

9、计划制定和审批程序、股票授予和解锁程序

10、激励对象的收益;

11、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2、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13、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

14、计划的管理、修订和终止。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1、总则;

2、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3、计划的审批与实施;

4、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5、特殊情况的处理。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考核目的;

2、考核原则; 

3、考核范围;

4、考核机构;

5、业绩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1)授予时的考核条件;

(2)解锁时的考核条件;

6、考核程序;

7、附则。

四、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

1、合同主体;

2、认购方式、认购数量、认购价格、锁定期及支付方式;

(1)认购方式及认购数;

(2)认购价格和认购价款 ;

(3)锁定期;

(4)支付方式。

3、生效条件;

4、协议终止;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

7、其他。

五、法律意见书

1、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

3、股权激励计划程序性事项;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股权激励计划信息披露;

5、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影响;

6、结论意见。

来源:劳动法研究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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