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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5237 发布时间:2019-08-01

各企业,机关各处室:

《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国资委党委2019年第30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国资委

2019年7月28日

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推进方案

为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充分融合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根据《山东省属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实施细则》(鲁国资〔2016〕4号)、《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济办发[2016]3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决策部署,以“两个毫不动摇”为导向,以“两个一以贯之”为重大原则和改革方向,以转机制,增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资产证券化、引进战略投资者、员工持股为主要实施路径,依法规范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增量、盘存量、提总量、强质量,在更深层次和更高水平上实现市属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和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国资国企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从而全面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二、工作原则

(一)政策引导、市场主导。坚持以政策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通过市场化运作,优先以增量方式融合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混改,促进国企转机制、增活力。

(二)分类分层、突出重点。将市属国有企业划分为公益类、功能类、竞争类,区分不同类别不同层级制定不同混改措施,系统整体推进混改工作,重点推动竞争类市属国有企业混改。

(三)一企一策,多形式多途径推进。根据企业战略定位和发展规划,明确混改投资者的选择原则和标准,差异化设计股权架构和股权比例,一企一策,确定混改途径。

(四)严格程序、依法规范。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规范操作流程,完善市场定价机制,保护产权、注重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工作目标

针对国有企业存在的活力不强、动力不足、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将混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国企改革的重要任务加快推进,除市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和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明确需要保持国有全资和控股的市属国有企业外,其他竞争类市属国有企业原则上不设准入门槛、不限持股比例、不限合作领域,易控则控,宜参则参,做到进而有为,退而有序,力争到2021年底市属国企混改取得积极成效,实现重大突破,市属企业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突破,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全面建立,市属国企的活力、竞争力有效激发,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加优化,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全面增强。

四、推进措施

1、一企一策制定混改方案。市属一级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本企业及所属企业混改范围、进行可行性研究、制定混改方案,包括混改的主要目标、效益发展目标、引进战略投资者方案、员工持股方案、股权比例设置方案、法人治理方案、募集资金用途、工作团队、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等。拟上市企业还要根据上市条件、规则等要求,在方案中妥善解决好企业产权、土地房产权证、涉诉涉法、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可能影响上市的问题。

2、内部决策。混改方案制订后,应当按照市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履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然后报市国资委论证筛选。

3、建立市属国企混改项目库。市属国有企业混改方案(含一级企业)经市属一级企业董事会研究批准后,市国资委汇总建立市属国企混改项目库,并进行项目包装,制作市属国企混改项目电子宣传产品和项目手册。

4、发布推介。遴选出不少于50户市属国有企业重点推介和推进,其中不少于10户企业同时进行混改上市。市国资委将根据情况适时通过培训、论坛、讲座、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或者到产权市场公开挂牌转让,重点推进,精准对接。

5、组织实施。混改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登记变更等程序,完善资产定价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监管,防止违法转让和侵吞国有资产、暗箱操作、利益输送、逃废债务等行为;要严格按规定履行企业董事会、党委会等内部决策和方案审批程序;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依法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妥善解决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职工劳动关系调整、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职工安置方案需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确保企业职工队伍稳定。

6、方案审批。市属一级企业混改后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的,混改方案报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市属一级企业及其所属的关系全市经济发展全局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混改后国有资本不再控股的,混改方案由国资监管机构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市属一级企业所属的其他二级及以下权属企业混改方案由市属一级企业审批。混改方案中凡是包含员工持股的一律报市国资委,由市国资委(或市政府)争取到员工持股试点名额后再行审批。

五、关键环节与工作重点

(一)科学设置股权结构。配置合理的股权结构是高质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所在。要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和是否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的标准,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定位、行业发展前景、并购重组计划、战略投资者特征等因素确定适合企业长期发展的股权结构。

(二)多渠道引入战略投资者。试点企业应将战略投资者引进作为工作重点,广泛接触不同类型潜在战略投资者,按照“强强合作、优势互补、协同发展、长期共赢”的原则,积极引进在战略和产业方面高度协同,在技术、市场、管理、资金、资质方面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产业投资者,通过新设、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市属国企混改。

(三)积极稳妥实施员工持股。采取员工持股混改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员工持股政策法规要求,纳入员工持股试点范围,明确股份来源,确定持股员工范围,设置个人和总体持股比例,选择持股方式,确定持股价格等。

(四)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立足产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切实发挥公司章程的基础作用,依法保护各类股东权益。充分发挥中小股东在完善公司治理、创新经营机制、提升运营效率、增强发展活力等方面的作用,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建立积极有效的利润分配机制和流转顺畅的股权退出通道,营造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权利、发挥中小股东作用的内外部环境。

(五)同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混改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分工清晰、权责对等、协调运转、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股东充分融合的参与机制、经营机制、分配机制、退出机制,构建起规范顺畅、权责明确的股东合作机制和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健全授权经营制度、职业经理人制度、差异化薪酬等激励约束制度、工资总额管理制度等现代企业制度;抓好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促进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向完全市场化转换。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国资委成立市属国有企业混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做好督导、服务、培训工作,协助解决混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属国有企业作为混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混改工作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混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推动企业混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国资委将混改工作纳入市属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对完成年度任务较好的予以加分激励,对未按计划完成的给予扣分。

(二)营造支持混改良好氛围。市属企业要切实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健全完善国有资本与非公资本优势互补、深度融合的合作机制,切实发挥非公资本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创新经营机制、提升运营效率、增强发展活力等方面的作用,吸引更多优质非公资本参与市属企业混改。

(三)加强服务和培训。市国资委将定期组织企业举办混改、股改、上市专业培训,指导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知名投资机构、中央及省属优势企业、世界500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联系和对接,促进市属企业与战略投资者的合资合作。适时组建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基金,积极利用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产业发展基金等,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国企国资改革,通过市场化手段将更多的企业、更多的项目纳入基金支持范围。来源:中建科信PPP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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