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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前沿】企业基于经营战略考虑-国企并购相关问题解析合集

浏览量:1061 发布时间:2019-08-14

1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

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应当向相应层级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递交申报文件,并取得相应层级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2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审核工作。

3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

国有单位为中央单位的,其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由中央单位逐级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有单位为地方单位的,其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由地方单位逐级报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①国有单位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4未获得重组的批复须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哪些申报文件?

国有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应当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以下材料:

①关于本次资产重组的请示及方案。其中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方案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次资产重组的原因及目的;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范围、业务情况及近3年损益情况、未来盈利预测及其依据;本次资产重组所涉及相关资产作价的说明;本次资产重组所涉及相关资产作价的说明;本次资产重组对国有股东及上市公司权益、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的影响。

②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

③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相关资产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作价依据。

④国有股东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⑤上市公司基本情况、最近一期的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5国有资产协议受让上市公司股份需要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的,主要包括哪些申报材料?

国有单位协议受让上市公司股份需要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的,其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

①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请示及内部决议文件;

②关于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受让股份价格的专项说明;

③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④国有单位基本情况、上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⑤上市公司基本情况、最近一期的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

⑥财务顾问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

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国有股东向国有监督管理机构报告拟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事项涉及的材料主要包括哪些?

国有股东报告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拟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事项的材料主要包括:

①国有股东拟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内部决策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转让原因;转让价格及确定依据;转让的数量及时限;转让收入的使用计划;转让是否符合国家或本地区产业政策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方向。

②拟公开发行的股份协议转让信息内容。

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国有股东拟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书面报告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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