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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沿】阿里“合伙人制度”与战略董事会建设

阿里的“合伙人制度”,即一个合伙人团队可以提名董事会半数以上的董事,通过影响董事会成员组成,保持对重要事项的控制权和决策权。合伙人总数没有限制,当选合伙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并由3/4以上现有合伙人投票同意。当然,阿里的“合伙人”不是一般法律意义上的合伙人。一般意义上的合伙人是公司的大股东,合伙人以其资产合伙投资,合伙经营,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而阿里“合伙人”并非公司的大股东,并不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改革前沿】启动新一轮深度混改 “绿地模式”探路提速

日前,绿地控股开启新一轮深度混改。业内认为,绿地本轮混改将进一步推动国资国企市场化改革,深度释放政策红利,加速国企实现高质量发展。

【改革前沿】境内IPO注册制:“ESOP”(员工持股计划)的八个问题

激励对象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3],常见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独立董事和监事除外。

【改革前沿】下半年从中央到地方加大混改攻坚力度 科技型国企改革将掀热潮

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到深化国企混改实施意见,一系列“升级版”政策呼之欲出,国企混改将进一步向纵深推进。下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纷纷抓住窗口期,加大混改攻坚力度,项目提速批量落地。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作为下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一大主线和抓手,混改在制度优化和机制完善上都将向更深更核心的层面推进。在加快建立治理新机制、监管新模式的同时,将更加重视科技创新,科技型国企市场化改革将掀起热潮。

【改革前沿】上市国企资本运作频频 13家“官宣”股权激励

近年来,上市国企在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的过程中,越来越多地选择了股权激励。如7月28日厦门国贸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向高管、中层干部及部分核心骨干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22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至此,该公司也有望成为第一家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厦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改革前沿】推进新时代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建设

近年来,国有企业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提升了企业治理能力水平,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综合国力水平作出了重大贡献。推进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建设,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紧扣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这个核心,突出权责边界划分这个关键,着力构建定位准确、权责衔接、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加快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改革前沿】国企混改时筹划员工持股的六大重点问题

三十年来,员工持股与我国国企改革相伴共生,大体经历了“摸索、鼓励、抑制、有条件放开”四个时期。现阶段,在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背景下,笔者结合从业以来参与国企改制的经验,对混改时筹划员工持股的相关法律政策和实务要点进行简要梳理。

【改革前沿】混改“升级版”欲出 科技型国企改革将掀热潮

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到深化国企混改实施意见,一系列“升级版”政策呼之欲出,国企混改将进一步向纵深推进。下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纷纷抓住窗口期,加大混改攻坚力度,项目提速批量落地。

【改革前沿】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六定”原则

股权激励方案是企业股权激励制度建立的设计图,对企业能否建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能否设计出一套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股权激励方案,则取决于企业在设计方案过程中,对“定人、定量、定价、定条件、定时间、定来源”这六大关键要素的把握。本文将此六大要素的“六定”原则及具体操作做了梳理,对企业设计股权激励方案具有参考借鉴意义。

【改革前沿】关于国企混改战略投资者选择的建议

混改合作对象的选择对于整个改革的推进至关重要,一个好的战略投资者可以给国企带来很多资源或者具有竞争力的市场要素,反之,如果战略合作者选择不当,在混合后有可能存在磕磕绊绊,甚至导致失败的案例产生。结合当前国企混改推进情况和国企混改发展需求,建议各地在确定目标战略投资者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和标准自由组合谨慎予以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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