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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沿】内蒙古发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两年攻坚行动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于2019年7月9日召开“自治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两年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两年攻坚行动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出台背景、主要任务措施和贯彻落实等相关情况。

【改革前沿】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激励的操作流程

根据《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激励需一般履行以下程序:

【改革前沿】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激励操作要点

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激励主要适用《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坚持“以岗定股”原则,主要规定如下:

【改革前沿】提高内部控制质量 助推国企经营绩效提升

企业的经营绩效直接影响到企业经营的成功与否,而内部管理质量则直接控制着经营绩效的好坏,所以,企业一定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改革前沿】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要点梳理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尤其是《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对员工持股各方面,如激励对象、激励份额、持股方式,定价、员工出资、包括锁定期在内的股权管理做了比较详细规定,可操作性相对较强。

【改革前沿】鼓励国有科技型企业和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

根据《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国有科技型企业包括:(一)转制院所企业、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二)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投资的科技企业;(三)国家和省级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

【改革前沿】国企改革员工持股相关法律规范及政策

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坚持试点先行,在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

【改革前沿】国企改革的逻辑、困境与未来改革思路

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什么呢?当时也非常明确,叫把国有企业改造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改革前沿】国企改革过程中职工安置实务操作要点

关于国企改制中的职工安置的理解,一般认为,由于国企改制是政府主导的企业改革行为,本质上属于政策性行为,而国企职工安置也应属于政策性的政府行为,不尽然是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与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行为。尽管其中也需要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运用法律的手段处理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问题

【改革前沿】央企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2017年7月18日,原由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于今年6月26日审议通过的《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央企公司改制方案》),在提交国务院审议后正式颁布(国办发〔2017〕69号)。现根据正式版的《央企公司改制方案》的具体内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央企公司改制方案》正式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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