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沿】非主业资产整合改制的形式
非主业资产的整合改制,按其资产和经营效率优劣大致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1、合并重组。对具有一定资产规模、经营业务相同相近、行业优势前景较好的非主业企业,实施合并重组,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竞争能力;减少机构层次,实现集中管理,把企业做大做强。其难点是平衡各企业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差异及管理干部的安置岗位。
2、退出生产经营。对非主业中产品技术含量低、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经营困难、市场萎缩、亏损较大,并继续消耗国有资本的企业,可果断决策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空壳企业”,最后完成资产处置和企业注销。操作难点是债权、债务处置和员工安置。
3、处置存量资产,向主业流动。对于完全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靠原有存量资产即厂房场所的低出租收入维持生存的企业。可按照企业集团核心产业的发展需要,分期、分批将这些存量变为流量,以提高资产的效率,满足发展需求。
4、整体交易转让。对投资规模较大,行业优势前景尚可,但在产业集团内形成不了规模,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发展的企业,可通过市场化方式有序退出,按规定程序,经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交易。其难点是该类企业干部员工情感思想复杂,特别是经营人员的安置和企业无固定期限员工的劳动合同提前终止补偿。
5、成建制吸收合并。对相当部分经营分散,管理不善,效益微薄的非主业企业,或者依附主业发展的经营业态,亦可由主业企业吸收兼并,直接注销该企业法人资格。也可采取隶属关系划转的过渡方式,逐步缩小经营,直至资产、员工完全融入主业。操作上的重点是员工的劳动关系变更和非主业企业房地产权证的权利人变更。
此外,对于历史上以联营、合作方式与社会集体、个人成立性质为无限责任的企业进行资产清理,投资账面已作核销、企业仍在运作的,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避免经济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