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沿】对于国企混改私企大佬的忧虑
从改革开放起,国有和私营的区隔、割裂造成了不同的待遇和迥异的命运。也由此造成了双方的“混合”心结。
对于“混合”,私营企业的反应分为两派:馅饼派和陷阱派。前者认为,这是千载难逢的时机,曾经无法企及的禁脔终于可以吃到了;后者则认为,进去后说不定就被“招安”了,甚至可能被“关门打狗”。
在今年年初全国工商联举行的“中国民营经济大家谈”会议上,经济学家厉以宁说,他最近在外地考察碰到一些私营企业家,他们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都很拥护,但总是感到不踏实。“他(指私营企业家)讲,如果国有企业还是现在这个样子,那我们怎么跟其合作?合作会不会把我们自己弄丢了、卖了?”
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声称,近来已经见了好几个央企一把手,都是谈“混合”的。可是,这位中国首富对“国民联姻”有着更高的要求:“如果要混合,一定是私营企业控股,或者至少我要相对控股。”否则,“国企控股,不等于我拿钱帮国企吗?”
此前,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和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等也表达了类似的意见。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认为,私营企业家的反应,不管是馅饼派还是陷阱派,都是正常的。那些关心和担心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国家已经强调,本轮“混合”重在依法规范。“法”和“范”也渐次清楚了。比如控股的问题,国有企业将在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企业绝对控股,在前瞻性、战略导向性的企业可能相对控股,其他则以市场选择为准,宜参股就参股,宜退出则退出。
曾经混合上千家私营企业的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董事长宋志平信心满满,认为国民共进、合力共赢是题中之意。他指出,大家对混合所有制存疑,是因为没有正确认识混合所有制的本质。实际上,混合所有制企业和国有企业、私营企业是三足鼎立的,不存在谁吃掉谁、谁掠夺谁、谁被谁同化的问题。混合所有制强调的是不同所有制交叉持股和相互融合,不管是国有资本还是私营资本,都以发挥最大效率为最终目的。国有、私营都作为股东而存在,都在公司法下规范运作,各自的合法利益都“神圣不可侵犯”。
宋志平对混合所有制有个“茶水”的比喻:混合所有制企业好比一杯茶水,水可能是国企的,茶叶可能是民企的,但变成茶水之后就没办法分开了,也没必要去分。
他还提出一个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公式:国企的实力+民企的活力=企业的竞争力。即国企有规范的管理、规模优势、技术实力,民企有灵活性、激励机制、企业家精神,二者相互融合,取长补短,形成了混合所有制企业强大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