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沿】国有企业分类管理的战略方针
分类管理,所谓分类管理,即从宏观管理的角度出发,必须对公益性国有企业、垄断性国有企业和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分别对待,制定不同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首先要明确公益性国有企业和垄断性国有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领域和行业。如:1、自然资源行业:如土地、港口、石油、煤炭、电力和地质矿产行业等。2、军工行业:如军用航空、航天业和兵器制造业等。3、基础科学研究院(所)和部分国有大专院校等。4、文化传媒产业:如电视台、广播电台和部分出版社、报社、杂志社、互联网传媒产业等。5、供水、供气和供电等公用事业行业。6、铁路、公路、机场和航运、海运等公共设施行业。7、承担国计民生重要商品储备和重要战略物资储备的流通产业。8、政策性金融服务业。9、公益性国有医院。10、与上述行业或产业相关的部分企业等。除此之外,则应明确国有企业要分阶段、分期、分批退出竞争性领域。在分类管理上,要明确两个概念:一是对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问题,要先试点,后实践,再推广,其中,对外资企业进入垄断行业也要与民营企业一视同仁。二是对国有企业目前在竞争领域的经营情况要具体分析,对症下药,制订逐步退出的时间表。不能因为目前部分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还有利润就高枕无忧。谨防一旦经济形势发生变化,重蹈“国企脱困”的覆辙。实际上从2009年和2010年的中央企业公开披露的经营情况看,资产利润率也只有2.83%和3.49%,比存银行的利息还低很多。
最近,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决议,吹响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革的号角。而作为文化改革议题之一的文化国企概念和由此引发的改革浮出水面。 对于“文化国企”的定位及其管理,是国企改革面临的一个新问题。过去,文化单位属于事业编制和事业管理,这次改革改制转向企业以后,一部分企业要民营化,一部分企业将“股份制”,并有部分企业通过产业化联合成为“上市企业”。但还有一部分企业在我国目前的政治、经济体制下不可能民营化,而要成为国有或国有绝对控股的文化国企,其公益性特征十分明显,并负有重要的社会责任和公共使命,如中央电视台和一部分出版社等。他们既要走向市场,又要承担一部分民营企业不能承担的社会义务。因此,对文化国企的定位与管理同样面临新的研究课题和内容。
其次,要明确分类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区别。分类管理是指对不同性质的国有企业,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包括业务取舍、人员聘任、工资薪酬体系等。如在公益性国有企业和垄断性国有企业的管理机关,实行“准公务”管理就是合理的选择,没有必要与“国外相同企业”去攀比,因为企业管理体制和“产权”基础不一样,管理人员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不同。又如在食品领域里的国有企业,承担好国家储备和一部分进、出口业务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在茶叶、牛奶、方便面和调味品等领域搞什么生产经营。再如四大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指望其支持小企业的发展只是一相情愿,因为四大行承担的主要是对政府的债务贷款和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贷款。而要解决好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不可能只依靠国有银行来解决,关键还是要放开民营银行的准入,放松和解除金融管制,让民间金融合法化和正规化。任何国家的国有银行体系都难以满足小企业融资需求,这不是中国的独有问题,而是世界问题。
对于行业监管的问题应该由政府宏观部门去监管。如食品行业属于卫生部、国家质监局和国家工商局监管;金融业、证券业由银监会和证监会监管等。如文化产业,现在分属中宣部、文化部和国家广电总局监管。所以说,分类管理和行业监管具有不同的职能和定位。
中美嘉伦在国有企业领域中具有多年的实践经验和成功案例,作为一家专业的管理咨询机构,中美嘉伦也将在咨询实践中总结更多的经验与大家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