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沿】授权放权清单出台国资国企改革形势走强
《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解读
6月初,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35项授权放权事项列入《清单》。
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再次强调,国有企业要加大授权放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制定《清单》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依法确立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具体要求。中央企业站到国企改革的前台,国资改革直接推动国企改革,对下半年的国企改革将会发挥明显的推动作用。
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目的明确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国有企业要加大授权放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这14个字,是当前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指示,我们要进一步学习理解。这次授权放权,可以视作对领导同志指示的落实。领导同志把这个脉号准了,准确理解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这个文件扎针就扎到位了。
国资委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按照精细严谨、稳妥推进的工作要求,将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与管住管好国有资本有机结合,最大程度调动和激发企业的积极性。从国资改革来讲,开展授权放权,就是要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更多依靠公司治理结构开展工作,以管资本为主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同时,还要落实授权和监管相结合的要求,并确保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改革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从国企改革来讲,是出资人授予、下放或取消的权利,是将应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的事项、延伸到子企业的事项,下放或归位于企业。本质上,这是一场由国资改革启动的国企改革,由“加大授权放权”从而实现“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的改革操作活动。
《清单》针对改革焦点重在人的激励
从字面上看,《清单》第一条是中央企业审批所属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第二条是资产重组事项。后面几条是上市公司与股权。对上市公司的权力下放,做出明确的规定。后面是选聘职业经理人与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股权和分红激励,都是国企改革的热点。围绕改革热点做文章,是这个授权放权方案的鲜明特色。
《清单》在规划投资与主业管理的重大问题上,四个授权是明确的。授权董事会审批企业五年发展战略和规划,向国资委报告结果。授权董事会批准年度投资计划,报国资委备案。授权董事会决定在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规模内,将主业范围内的计划外新增投资项目与计划内主业投资项目进行适当调剂。授权董事会决定主业范围内的计划外新增股权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变动超过10%的,应及时调整年度投资计划并向国资委报告。
国资国企改革将出现新势态
授权放权清单出来,带来的变化是深刻的。虽然,这是2019年版,但是最为重要的内容已经提出来了。由远及近,由浅入深,由表及里,下一步,将可能出现一些新势态:
国资改革由顶层设计进入操作实施阶段,也是国资委自我改革、脱胎换骨阶段。国资改革围绕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这一主线,一个接一个文件,一步一个脚印,向实处走。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国办发〔2017〕38号),提出精简43项监管事项;2018年国资委出台了《国务院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国资发法规〔2018〕25号,以下简称《权责清单》),明确了9大类36项权责事项。2019年4月19日,国务院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国发〔2019〕9号)明确提出分类开展授权放权等改革要求。6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公布,下面要公布权责清单。《授权放权清单》《权责清单》,都是把刀刃内向的事情,没有改革的决心,是动不了手的。
改革的决策主体是企业,国资委重心由监管机构转移到中央企业,逐层下移。国资委要求各企业坚持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