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沿】西南铝:推进国企改革“双百行动”
一、现金模式
基于现金模式的中长期激励需要对资金来源予以提前考虑,无论何种现金激励工具,均要考虑会计账目、计提方式、个人税收安排以及对公司未来现金流的潜在影响等。目前较为流行的中长期激励方式主要有针对国有科技型企业的项目分红和岗位分红模式,以及超额利润分享和虚拟股权。
(一)项目收益分红
项目收益分红作为中长期期激励的一种,其激励作用相对于其他激励方式,短时间内即可显现,实施方式主要以项目为主体,用于激励项目相关的关键人员,科研项目收益分红是“以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为标的,采取项目收益分红方式”。激励对象针对性强。
(二)岗位分红
岗位分红主要以企业经营收益为标的,作为中长期激励的一种,有效益就可以分红,操作相对简单,适用范围广,且有无可用于转化的科技成果均可采用。激励部分也是增量收益,因此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较小。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最终受到激励的通常是上层的一部分员工,不适合普惠制激励需求的企业,且激励的额度受到限制,激励效果有限。
(三)超额利润分享
超额利润分享操作简便,容易在团队内部达成共识,区别于一般的年度分红计划,该计划建立了一个中长期的利润奖金池,每年根据净利润的完成情况,奖金池可增可减,这更能体现企业与项目团队在中长期利益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理念,通过对中长期内的利润进行提取并基于业绩指标的达成进行分配,实现对团队的激励。主要适合产品线和业务板块划分明晰的综合性集团公司,其各板块分配系数设计相对简单,同时,市场较为稳定,团队专业化水平较高,更适合利用超额利润分享计划,对于无利润或利润较低的公司,一般不适用。
(四)虚拟股权
国有非上市公司不能够发行股票,但是可以在公司的内部发行自身虚拟股权,以员工出资增加企业实收资本的方式购买股权,公司对于符合股权激励的员工进行奖励时,可以让其拿出一部分资金购买这部分虚拟股权,激励的员工可以凭虚拟股份领取一部分的公司盈利分红,进而提升自己的绩效收益。
二、股权模式
对国有科技型企业施行股权激励将是促进提升国企的市场竞争力和推动体制机制的改革的有效手段之一。目前,实施较为普遍的主要方式有:股权奖励、股权认购、股权期权、项目跟投等。
(一)股权奖励
股权奖励是企业无偿授予激励对象一定份额的股权或一定数量的股份。主要方式有:一是持续经营企业从企业净资产增值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奖励给企业重要的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二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经批准以科技成果向企业作价入股,可以按科技成果评估作价金额的一定比例折算为股权奖励给有关技术人员,主要目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效激励科技人员,调动员工积极性,将员工与企业利益一体。
(二)股权认购
股权认购模式一般分为两种,针对科技型企业的的股权认购模式主要为股权出售,即企业按不低于股权评估价值的价格,以协议方式将企业股权有偿出售给激励对象。主要目的是将被激励员工与企业更好地绑定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达到较好的激励效果。股权收益较期权而言短期内能够兑现收益。
(三)股权期权
股权期权也是国有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可以选择的一种方式。尤其适用于成立初期尚未有足够资金存量的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不适合采用,因此适用范围有限。该激励方式的收益在未来兑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项目跟投
项目跟投就是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捆绑在一起,实施该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利用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和思路,激活和调动国有创投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力与凝聚力,也有利于稳定企业核心人才队伍,在项目全过程实现由被动执行向主动管理、自我驱动转型,同时这也是一个充分体现激励与约束机制共存原则的方式,企业提供业务、产品、项目等可独立核算的经营体,由参与决策、运营的员工与企业一起共同投资该经营体,项目跟投有利于让核心员工与公司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总之,通过对国有科技型企业中长期激励的现金模式以及股权模式进行梳理总结,对企业的中长期激励进行深度分析,并发现,企业类型不同、战略布局以及企业发展现状不同,其所应该选择激励模式也有所差异,需要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充分利用好不同激励方式的自身的优势特点结合企业所要实现的激励目标,来选择合适的激励模式。而无论现金模式还是股权模式,最终目的还是希望能够利用中长期激励工具,更好地激发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能够在新一轮的国有企业改革浪潮中,发挥出其关键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