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沿】七个方向,二十六项举措,助力上海区域性国资国企改革全面升级
自1978年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资国企改革便成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和重点,全国各地纷纷响应中央的号召,如火如荼地开展各项改革工作,开启了国资国企改革的新时代。改革开放40年来,上海作为“国资重镇”,积极探索国资国企改革的可行方案并加以实施,推动并促进了上海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到如今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整体的改革实施进度走在全国前列,在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方面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国资国企特有的诸如监管和运营权责不分、监管系统不够有效、经营机制不够完善、公司治理不够规范、企业发展动力不足等矛盾和问题也随之暴露,这些问题若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将可能阻碍国资国企的改革进程。同时,国资国企改革是一项浩大的系统性工程,需要通盘考虑,若改革的范围狭窄,辐射面不广,效果将无法达到预期。因此加大国资国企改革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迫在眉睫。
2019年8月,为解决上述问题,充分发挥综合改革的集成、联动、辐射效应,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沪府规〔2019〕33号,以下简称“《综改方案》”),并于2019年8月20日起实施。本文旨在对《综改方案》做一简要梳理及解读,帮助大家理解《综改方案》的重点内容,以期更好的完成方案的实施。
本次《综改方案》主要从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和加强党的领导等7个方向,提出了26项改革举措,旨在实现到2022年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系列成果,建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形成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国资布局,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党委领导作用,构建符合市场规律的企业经营机制的目标,目前共形成了26个改革项目的具体操作方案。
一、2022年的主要工作目标
(一)体制要求
《综改方案》提出,要在2022年建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企业党委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要建成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需要完成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要转变国资国企的监管职能,做到有效监管、管放结合,达到政企分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目的;二是要确保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中,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效益最大化。
(二)指标要求
于以往的改革方案来说,此次的《综改方案》为各类国有企业确立了更为清晰明确的改革指标。方案中指明,在2022年竞争类企业要基本完成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企业集团要建成1/3的国际影响力企业、1/3的国内同行业优质企业、1/3的区域优质企业。
目前上海市市场竞争类企业共24家,其中上汽集团、绿地集团、上港集团、上海电气、上海建工、华谊集团、隧道股份、华建集团、交运股份已上市,上缆所已经划给申能集团,其余14家光明食品、东方国际、东浩兰生、锦江国际、上海仪电、华虹集团、百联集团、上海建科、上化所、自仪院、衡山集团、联交所、长江联合为待上市企业。
可以预见,在《综改方案》实施以后,上述未上市企业将在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加快完善企业内部制度改革建设,并最终达成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上市的总体目标。
二具体工作举措
在实施方式上面,《综改方案》指明要以推动职能转变、促进经营机制转换、优化结构布局等7个方向为着力点,并且提出了26项具体的改革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如何贯彻落实国资国企改革提供了重要途径。为纵深推进国资国企的改革进程,实现混改的全面覆盖,在《综改方案》发布之前,中共中央、国务院曾颁布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包括《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上述文件构成了国资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四梁八柱的大框架,形成了“1+N”的政策体系。此次《综改方案》正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在“1+N”政策体系的指引之下,结合上海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上海国资国企的改革方向进行总结,并发挥基层的首创精神,制定具体的改革措施。
若《综改方案》的7个方向共26项具体措施能够全面实施,上海的国有企业将会从以往仅专注于个体企业内部的制度改革,向更大范围、更为复杂的区域性综合改革进行转变,实现国资国企改革的全面升级。在《综改方案》的实施基础上,为确保其落地见效,上海市政府于2019年9月19日还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被视作《综改方案》的路线图,其对如何衔接总体目标和分类目标、如何协调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间的关系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说明,确保《综改方案》改革路径的正确实施。
三综合改革的特点
从上述分析可进一步得出,此次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需要重点把握好“区域性”和“综合改革”两大特点,不仅要打破属地政策管理原则,还要以党建、改革、发展、监管为突破点,全方位探索推进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发展,全区域营造有利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生态环境,推动国资国企成为上海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打破属地政策管理原则,全区域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区域性”是指,国资国企改革要打破属地政策管理原则的束缚,全区域范围内营造有利于改革发展的生态环境。不仅本市的地方国企可以享受综改试验政策,驻沪中央企业及其他地区驻沪国企也可以参照执行相关政策,实现管理方式上的统一。上海应当充分利用自身独具的地理优势和人才优势,积极争取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或中央企业重大项目在上海落户,吸引中央企业参与到上海国资国企改革中来,促成战略合作协议的达成,并结合前述7类具体措施,找准国资国企的定位加快自身发展,切实做强、做优、做大、做实国有资本。
(二)以党建、改革、发展、监管为突破点,全方位推动综合改革的发展进程
“综合改革”是指,国资国企在改革时要集中各类优势政策,推动其成为落实国家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从而达到全方位探索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目的。同时为了做强、做优、做大、做实国资国企,需要以党建、改革、发展、监管等方面为突破点,推动国资国企践行初心使命。其中,加强国企党建并致力于实现党的领导系统化、制度化、具体化,是综合改革的重要步骤;实现竞争类企业或核心业务资产整体上市发展、功能保障类企业加快符合条件的竞争性业务上市、服务类企业不断提高综合竞争实力,是综合改革的重要途径;改变行政化的管理方式,改进与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运用法制化、市场化的监管模式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分类监管,是综合改革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