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沿】国企混改加速,徐工成功引资
一、国企混改进入内涵式发展新阶段
2020年6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重要文件。今后3年是国企改革的关键阶段,国务院国资委已确定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的改革方向目标,主要包括: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积极稳妥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别是要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深度转化经营机制,充分发挥非国有股东的积极作用,实现国企适应市场竞争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机制创新目标。实现这些目标的重点就是深化混改,要混改更要改革实效。
所谓“混改”是指,一家国有企业从100%国有控股的公司,变更为国有+民营共有的一家混合所有制公司,在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加入民间(非官方)的资本,使得国企变成多方持股,但还是国家控股主导的企业,来参与市场竞争。
从宏观层面来说,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方向、有效整合行业资源的重要手段。比如,10多年来,中国建材以混改为抓手,持续推动水泥企业联合重组,不仅成长为全球最大的水泥供应商,产能占全球10%,而且将行业的集中度从不到10%提高到60%以上,推动了行业进步,优化了产业生态。
同时,国有企业混改步伐稳步向前。仅中央企业引入非公资本一万多亿元,目前中央企业中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已经超过70%,比2012年底提高了近20%百分点。省级国有企业混改比例接近60%。混改后实现利润增长的企业超过七成。试点企业共引入各类投资者50多家、资本超过1200亿元。中央企业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目前企业户数已达8家。
今年上半年,各地国有企业克服疫情影响,继续带动社会资本投资,仅央企引入资金就超过11100亿元。第四批160户混改试点企业中,有35户完成或基本完成引进战略投资者的任务。
以“混资本”促进“改机制”,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夯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是推进混改的重要目的。
相关企业将国企实力与民企活力有效结合,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作效率上持续下功夫,有效激发企业内生动力,稳步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国企混改案例剖析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按照2019年7月25日徐州市国资委审批通过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于2020年6月24日将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增资项目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正式开启了混改的进程。
公司将通过存量转让和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东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徐工集团)和省属某国有独资公司合计持有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的比例不低于51%,战略投资者和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的比例不超过49%(其中员工持股平台持股约2%)。
本次混改的主体徐工有限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125301.3513万元,旗下拥有以工程机械及核心零部件业务为核心的上市公司徐工机械以及挖掘机械、混凝土机械、新培育孵化的矿业机械、塔机、现代物流等产业版块,是我国具有竞争力、影响力和国家战略地位的工程机械龙头企业。
“这是继1989年组建集团以来,又一次具有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的改革,更是一次重大机遇。”在持续推动混改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民看来,本次增资协议的成功签订,引入具有战略协同和资金实力的优质战略投资者,一道携手做实做强做优做大装备制造业,必将为这个77年历史的老企业赋予新的市场活力、竞争活力、机制活力和青春的活力。“从胜利走向胜利,我对未来崭新的机制、崭新的徐工充满了必胜的信心!”
展望未来,在“红色基因+国企优势+民企机制”的新机制下,徐工将进一步实现整体证券化水平,实现效益最大化、股东回报最大化,将来不仅规模要第一,也要效益领先,产品质量、技术水平、盈利能力、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都达到世界一流。下一步,徐工在资本市场上也要大有作为,真正打造成为资本市场最具吸引力最具魅力的企业,不断创造新的更大奇迹,为国家“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文章来源:新湖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