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沿】混改案例分析
(一)央企混改案例
1、国药集团混改案例
混改方式:
(一)引入战略投资者
(二)股权激励
(三)收购民营企业
详细介绍:
国药集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措施主要是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股权激励、收购控股民营企业,从经营业绩和产业布局看,混合所有制贡献突出。引入复星医药成立国药控股后,公司的医药商业在全国范围内突飞猛进,目前已成长为最大的国内医药企业。通过收购盈天医药(现改名为“中国中药”)和同济堂,以及通过中国中药收购天江药业,在中药领域以及中药配方颗粒领域获得战略性布局。
2014年成为试点企业后,国药集团在国药控股的股权激励,以及国药股份、国药一致、现代制药、天坛生物的资产整合方面取得进展。国药股份和国药一致是国药集团及国药控股内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首批试点单位,在资产整合完成后,两家企业进一步的混合所有制举措值得期待。另外,天坛生物、现代制药、中国中药等子公司后续是否进入国药集团的混合所有制试点单位也值得关注。
2、中国建材集团混改案例
混改方式:
(一)新设合并民营资本参与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二)员工持股
详细介绍:
中国建材的混改既是压力所倒逼,也是企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逻辑的主动选择,处于充分竞争行业,水泥、玻璃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布局分散、恶性竞争情况较为突出。中国建材集团的混改是在联合和收购民营企业一起做大做强建材主业和构建大产业平台的过程中实现的。主要形式是大胆引入民营资本,成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在此过程中,通过系统的管理整合,将人才、资金、技术等各种资源优化重组,提高了经济效益。
中国建材集团还根据下属企业特性和实际情况,在南京凯盛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等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探索员工持股,坚持试点先行,规范操作,有序推进,把企业效益和员工利益结合起来,把资本要素和劳动要素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留住核心骨干,吸收外部人才,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真正实现了“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
从成效看,中国建材净资产为620亿元,其中,国有资本200亿元,超过三分之二是社会资本,实现了国有资本控制力的放大。同时,中国建材利用自身强大的资源平台优势,通过混和所有制成功整合大批民营水泥企业,实现企业做大做强,同时也一定程度提高了行业集中度,对改变水泥行业过度竞争状况有积极作用。2014年成为央企混改试点企业后,子公司中国玻纤(已改名为“中国巨石”)和北新建材成为中国建材集团内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首批试点单位,两家企业未来的混合所有制举措值得期待。另外,2016年8月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建材集团后,两家央企如何整合也值得关注。
(二)地方国企混改典型案例
3、云南白药——新华都254亿元获云南白药50%股权
混改方式:增资扩股
2016年12月29日,云南白药控股股东白药控股拟通过增资方式,引入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都将向白药控股增资约254亿元,交易完成后,白药控股的股权结构将变更为云南省国资委和新华都各持有50%股权。白药控股仍持有云南白药41.52%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未来白药控股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以市场化原则进行选聘。
本次交易所涉股权的权利限制情况自《股权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六年内,未经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任何股东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出售、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持有的白药控股股权(不含股权质押)。六年的期限届满后,一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白药控股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同时,为了赋予投资者充分的选择权,由白药控股向除白药控股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云南白药流通普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要约价格为64.98元/股,收购6.08亿股,期限为公告之日起30个自然日。
为了赋予投资者充分的选择权,由白药控股向除白药控股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云南白药流通普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要约价格为64.98元/股,收购6.08亿股,期限为公告之日起30个自然日。
(三)员工持股专项案例
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StockOwnershipPlan,简称“ESOP”)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员工持股计划最早起源于美国,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已经以“股票奖励计划”的形式存在。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员工持股的一种重要方式,在西方成熟的资本市场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制度安排;有学者统计,在财富500强企业中,超过1/4企业员工持有企业股份超过10%。总体来看,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生产效率,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员工的团结协作能力和公司的整体竞争力。美国上市公司和私有公司均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上市公司一般较大,大约超过50%的上市公司采用了ESOP,员工所拥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百分比从1%-13%不等。国有企业混改中施行员工持股计划的优点在于以下:
一、与股权激励计划相比较,员工持股计划覆盖面更广、实施难度更低、且上市公司实施成本相对较低。员工持股计划作为集体持股的一种形式,更适合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也能够满足国家对于国企改革“鼓励集体资本融合”、“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的需求。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国企改革名正言顺:员工持股计划采用集体持股形式,其参与国企改革可以被认为是集体资本融入国有资本。而股权激励计划采用个人持股形式,其参与国企改革可能会引发“国有资产流失”讨论,相对来说“名不正、言不顺”。
三、员工持股计划有助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员工持股计划将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绑定在一起,有望加强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国企的经营管理效率。
四、员工持股计划激励更为长效:一般来说,股权激励计划仅持续3个会计年度,到期则计划终止;而员工持股计划持续时间则更长、更为灵活,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期满前均可以通过持有人会议延长。
4、典型案例:上港集团
上港集团是国内最大的港口企业,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均居世界首位。2014年11月19日,上港集团公布员工持股计划,作为探索员工持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首个国企重点案例,引发了市场强烈反响。
上港集团明确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建立公司、员工利益共享机制;员工持股参与人数也创下了上市公司之最,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含集团下属相关单位)公司参与人数高达1.6万人,占员工总人数的72%。
结语:
混改是产权层面的改革,是国企改革最为核心、也最为敏感的内容。混改能够更好地厘清企业的产权关系和完善激励体制,激发国企的活力,在重大难点问题上取得成效。未来,混改仍将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国家层面与地方层面的上下联动全面深入地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