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前沿】多方合力推动绿色低碳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绿色低碳产业是指运用先进的技术和能源,在生产过程中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消耗和自然环境负面影响的产业。近年来,我国绿色低碳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也面临技术瓶颈待突破、市场机制不完善、产业协同不足、政策落实偏差等挑战。为推动绿色低碳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等各方共同努力。
我国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成效显著
随着人们对于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和环境保护的意识日益增强,绿色低碳产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技术创新不断推进,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一是产业规模持续扩大。随着国家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的重视和政策支持力度,我国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绿色低碳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当前,我国绿色低碳产业产值规模约为11万亿元,拥有相关企业超过200万家,特别是新能源、电动汽车、节能环保等产业蓬勃发展,锂电池和光伏产品的绿色竞争优势凸显,增强了我国国际竞争优势。以新能源产业为例,截至2024年底,我国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2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9亿千瓦,均位居世界前列。同时,节能环保产业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涵盖了节能技术与装备、环保产品与服务、资源循环利用等多个领域。
二是技术创新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在新能源发电、储能、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技术突破。一方面,新型光伏材料和技术不断涌现,光伏电池的转换效率不断提升;另一方面,我国掌握了大容量风电机组的设计与制造技术,风电机组的效率和可靠性不断提高。同时,我国在电池、电机、自动驾驶等方面的技术取得了显著进展,部分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而且,我国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和氢能技术等前沿领域还开展了大量研究和试点工作,为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三是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的政策措施,逐步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一方面,《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印发,明确了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导向。另一方面,我国从产业布局、技术创新、市场培育等方面对绿色低碳产业进行引导和支持。同时,还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企业加大绿色低碳产业投入;推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为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面临的短板和不足
尽管我国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迅速,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从而确保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技术瓶颈有待加快突破。尽管我国在绿色低碳技术领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面临一些关键技术瓶颈。在氢能技术方面,我国制氢、储氢和加氢技术成本较高,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氢能产业大规模发展。在储能技术方面,电池储能成本较高,能量密度和循环寿命有待进一步提高,大规模储能技术应用受到限制。在CCUS技术方面,二氧化碳捕集能耗高、成本大,利用和封存技术仍处于研发和试点阶段,距离商业化应用仍有较长距离。
二是市场机制有待继续完善。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市场机制,但目前我国绿色低碳产业市场机制还存在诸多问题。绿色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定价机制不合理,导致了绿色低碳产品的环境价值难以充分释放,在很大程度上也导致绿色低碳产品缺乏价格竞争力。同时,绿色低碳产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尚不健全,部分领域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现象。
三是产业协同能力有待提升。绿色低碳产业是一个跨领域、跨行业的综合性产业,需要各产业之间加强协同合作。目前,我国绿色低碳产业协同能力不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不够紧密,产业配套能力有待提高。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方面,电池原材料供应、电池制造、整车生产、充电设施建设等环节之间存在协同不畅问题,影响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整体发展效率。在节能环保产业方面,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工程服务等环节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难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
四是政策落实有待加力加效。尽管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但部分地方政府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认识不足,政策执行效果不佳,一些政策在制定过程中缺乏充分的调研和论证,与实际产业发展需求脱节。同时,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政策之间存在冲突和矛盾,影响了政策的整体效力。此外,政策的跟踪评估和调整机制也存在不完善之处。
多措并举破解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难题
第一,强化技术创新驱动。一是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大企业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投入,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采取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活动,鼓励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二是加快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培育一批国家级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进一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完善市场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合理的绿色产品和服务市场定价机制。加快推进碳市场建设,完善碳定价机制,探索有利于促进碳减排的价格支持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不正当定价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健全绿色低碳产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明确准入门槛,制定绿色低碳产业目录,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定期对绿色低碳企业进行评估,未达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或者主动退出。
第三,加强产业协同发展。一是提升产业协同能力。加强绿色低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建立产业联盟和协同创新机制,促进产业链各环节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发展。二是加强产业集聚效应。优化产业布局,引导绿色低碳产业向产业基础好、配套能力强的地区集聚,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提高产业配套能力。推动绿色低碳产业与其他传统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传统产业通过绿色低碳技术实现转型升级。
第四,提升政策执行效力。一是加强政策执行效果。加大对地方政府的监督与指导,提高地方政府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认识,确保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同时,充分开展调研和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不断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二是提高政策协同效力。加强政策之间的协同性,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政策协调机制,避免政策冲突与矛盾,完善政策的跟踪评估和调整机制,定期评估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张晓兰 ,系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