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为贯彻落实这一精神,必须构建以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以及持续监管“五位一体”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形成全面覆盖、分工合理、衔接顺畅的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监管盲区,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打造坚实的制度保障。有效的金融监管不仅是抵御风险的“防火墙”,更是引导金融资源有效配置、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催化器”,通过打造全覆盖、无间隙的监管体系,有利于实现“放活”和“管得住”的动态平衡,增强金融体系的抗冲击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