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前瞻
一、近期重要政策文件、会议精神及其核心要点
1.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
2026年1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总结2025年工作和“十四五”成绩,研究提出“十五五”工作思路,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具体可概括为提质增效稳增长、强化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六个方面。其中,“着力推进提质增效稳增长”列为2026年各地国资委要着力抓好的六方面工作之首。
围绕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国务院国资委表示,2026年,各地国资委要在主业管理、投资管控、业绩考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方面强化政策引导。
围绕打造新兴支柱产业,国务院国资委称,2026年,各地国资委要紧密结合地方产业政策、区域资源禀赋、国资国企实际,推动企业通过内生发展、整合并购等方式加力布局,强化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合作,大力培育更多能够引领产业升级、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新兴支柱产业。
2.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明确提出,将制定和实施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方案,持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这一部署延续近年来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向,立足“十五五”开局之年的改革任务,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发挥战略支撑作用。
新一轮改革聚焦体制机制完善,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强化改革攻坚,破除制约国企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战略性产业集中,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推动国资国企市场化、规范化运行,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发展活力。
2.《企业国有资产法》修订草案(2026年4月)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亮点包括:以专节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公司治理,鼓励优化股权结构;明确建立国有股权董事制度;健全国有资本委托代理机制;强化全口径、全层级穿透式监管。
3.《学习与研究》刊发国资委党委署名文章(2026年4月)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主办的《学习与研究》2026年第4期刊发《打好“五大攻坚战”全面履行“十五五”时期国资央企战略使命》,对国资国企改革内容主要讲了三个部分:一是聚焦“三个集中”优化布局结构[1]。高质量编制实施中央企业“十五五”规划,立足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完善主责主业管理,以市场化方式“进退留转”,更好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当好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放大国有经济功能作用。二是坚持“破立并举”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差异化推进董事会建设,提升企业治理效能。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强化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健全市场化用工模式,保护和激发干部职工内生动力。加快组织形态和管理流程变革,有序推动扁平化改造和智能化管理,切实打造敏捷、高效的创新型组织。三是围绕“放活管好”提升监管服务。健全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深化“一企一策”分类考核,制定针对性更强、包容度更足、灵活性更大的监管政策,在“无感监管”“有感服务”上加强探索;在充分尊重企业经营自主权基础上,大力推行智能化、穿透式监管,强化各类监督力量协同,实现经营行为可视、资金流动可溯、重大风险可控,有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4.《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刊发张玉卓署名文章(2026年5月)
全面部署国资央企“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路径,以“七个要”指明工作方向。重点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改革主线,强调国资央企要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经济安全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重点方向: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加快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优化布局结构。深化国企改革,优化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二、新一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前瞻
综合上述的最新部署,新一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以“十五五”开局为契机,紧密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这一主线展开。整体改革方向可以概括为以下四大核心维度:
1.优化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三个集中”
新一轮改革的首要任务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的优化和结构调整,明确提出了国有资本要向以下三个领域集中:关系国家安全与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及公益性领域以及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
在具体实施上,坚持传统产业转型与新兴产业发展“双轮驱动”。一方面,通过主业管理、投资管控等政策引导,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另一方面,鼓励企业通过内生发展、整合并购等方式,大力培育新能源、人工智能、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等新兴支柱产业,开辟经济增长的“第二曲线”。
2.完善体制机制,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通过持续深化改革致力于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1)健全公司治理: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差异化推进董事会建设,并明确建立国有股权董事制度。
(2)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 纵深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强化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严格执行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打造敏捷、高效的创新型组织。
(3)激发创新活力: 聚焦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和科技人员激励,推行长周期管理与节点奖励机制,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真正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
3.提升监管效能,实现“放得活”与“管得好”的统一
国资监管体制正向更加科学、精准的方向转变:
分类考核与“一企一策”:不再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企业,而是根据行业和发展阶段制定针对性更强、包容度更足的监管政策,大幅提高年度和任期考核中个性化指标的占比。
智能化穿透式监管:在充分尊重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利用数字化手段建立穿透式监管系统。做到不干预日常经营,但能实时监测资金流转与经营活动,确保重大风险可控、国有资产安全。
法治化与全口径监管:配合《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修订,健全国有资本委托代理机制,强化对境外国资及参股企业的全层级、全口径监督。
4.健全国有资本运作,当好“三种资本”
强调要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平台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资源的“进退留转”。目标是让国有资本切实发挥好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的作用,构建覆盖全链条的产业投融资体系,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资金与资源支撑。
[1] 三个集中:促进国有资本不断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