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伦原创】国企组织管控升级——从挑战破解到效能跃升的实践路径
在经济全球化和国内经济结构深度调整的大背景下,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其改革与发展备受瞩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国有企业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组织管控作为国企运营的核心机制,对于提升企业效率、实现战略目标、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起着关键作用。然而,当下国企在组织管控方面正面临诸多新挑战,同时也迎来了数字化转型等带来的新机遇。如何构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组织管控体系,成为国有企业迈向世界一流企业征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将深入剖析国企组织管控面临各类问题,并探讨相应的解决路径与创新模式。
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后的组织管控新挑战
混改企业治理难题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混合所有制改革持续推进,大量国企引入民营资本、外资等多元化股东。这在为企业带来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的同时,也给企业治理带来挑战。不同性质股东在利益诉求、管理理念和决策方式上存在差异。民营资本往往更关注短期投资回报,而国企则需兼顾国家战略、社会责任等长期目标。在决策机制上,如何平衡各方股东权力,防止出现一股独大或内部人控制问题,保障中小股东权益,是混改企业治理的关键。例如,一些混改企业在董事会构成中,未能合理安排国有股东与非国有股东代表比例,导致决策过程中一方话语权过重,影响企业科学决策。此外,在企业文化融合方面,国企的稳健文化与民企的创新灵活文化也需要时间和策略来有效融合,否则容易造成内部矛盾,降低企业运营效率。
战略性重组后的管控模式选择困境
国企间的战略性重组是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提升产业集中度的重要手段。重组后,企业规模迅速扩大,业务范围更加多元,原有的管控模式可能不再适用。如何选择合适的管控模式,平衡总部集中管控与子公司自主经营的关系成为难题。如果管控过紧,子公司缺乏经营灵活性,难以对市场变化做出快速反应;若管控过松,又可能出现子公司各自为政,无法实现集团协同效应和战略目标的情况。例如,某能源集团通过重组整合了多家地方能源企业,重组初期,由于未能明确总部与子公司的管控边界,总部过度干预子公司日常经营,子公司积极性受挫,经营业绩下滑。同时,不同子公司在业务特点、管理水平和企业文化上存在较大差异,统一的管控模式难以适应所有子公司,增加了管控模式选择的复杂性。
二、构建世界一流企业中传统组织管控体系的核心短板
战略协同性不足
传统国企组织管控体系下,总部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在战略协同上存在明显不足。总部制定的战略在向下传导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理解偏差等原因,子公司难以准确把握战略意图并有效执行。部分子公司过于关注自身短期利益,忽视集团整体战略目标,导致资源分散,无法形成合力。例如,在某大型国企集团中,不同子公司在业务拓展上各自为战,在同一区域市场重复投资建设相似项目,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引发内部竞争,削弱了集团在市场中的整体竞争力。此外,随着市场环境快速变化,传统管控体系下战略调整机制不灵活,难以及时响应市场变化,使企业错失发展机遇。
管控效率低下
传统的科层制组织架构使得国企管理层级过多,信息传递链条长,决策流程繁琐。一项决策从基层上报到总部,再由总部审批后下达执行,往往需要经过多个层级和部门,耗费大量时间,严重影响企业运营效率。例如,某国企在投资项目审批中,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层层审批,从项目立项到最终获批实施,耗时长达数月甚至一年以上,错过最佳投资时机。同时,部门间职责划分不清,存在推诿扯皮现象,进一步降低了管控效率。此外,传统管控方式多依赖人工操作和线下流程,信息化程度低,难以实现对企业运营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无法为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支持。
创新活力抑制
在传统组织管控体系下,严格的层级管理和流程规范虽然有助于维持企业稳定运营,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创新活力。员工创新想法从提出到实施,需经过层层审批,繁琐的流程消磨了员工创新积极性。同时,国企对创新失败的容忍度较低,员工担心因创新失败而受到惩罚,导致多数员工更倾向于遵循既定流程和模式工作,不敢轻易尝试创新。例如,某国企研发部门员工提出一项新产品研发方案,因担心失败影响绩效考评,在内部讨论阶段便主动放弃。这种缺乏创新活力的组织氛围,使国企在面对快速变化的市场和激烈的竞争时,难以通过创新驱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与世界一流企业的创新能力差距逐渐拉大。
三、数字化转型对国企总部职能管控能力的新要求
数据驱动决策能力
数字化时代,海量数据成为企业重要资产。国企总部需具备从多源数据中挖掘有价值信息,并利用数据分析结果支持决策的能力。通过建立大数据分析平台,整合企业运营、市场、财务等各类数据,运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对企业战略规划、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例如,在市场趋势预测方面,利用大数据分析消费者行为、行业动态等数据,提前布局业务,抢占市场先机。在投资决策中,通过对项目财务数据、技术可行性数据等分析评估,提高投资成功率。总部职能部门人员也需提升数据素养,能够理解和运用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决策,从经验决策向数据驱动决策转变。
数字化运营管控能力
数字化转型要求国企总部对企业运营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管控。通过构建一体化信息系统,涵盖财务管理、生产管理、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个环节,实现业务流程自动化、数据实时共享和业务协同。总部能够实时监控子公司及各业务单元运营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干预。例如,在供应链管理中,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物资采购、库存、配送等环节的实时跟踪,通过数据分析优化供应链配置,降低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同时,通过数字化手段加强对企业风险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建立风险防控模型,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点,采取应对措施,保障企业稳健运营。
技术创新引领能力
数字化转型的核心是技术创新,国企总部需在技术创新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加大对数字技术研发的投入,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场景。例如,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智能客服、智能生产调度,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和生产效率;运用区块链技术加强供应链信息共享与信任机制,保障数据安全。总部要营造鼓励创新的文化氛围,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吸引和培养数字化技术人才,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提升企业整体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国企在数字化浪潮中实现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
四、基于 “产业相关性 - 战略重要性” 矩阵的集团管控模式选择
矩阵构建与分析
“产业相关性 - 战略重要性” 矩阵以产业相关性为横轴,战略重要性为纵轴,将子公司业务划分为四个象限。产业相关性体现子公司业务与集团核心产业的关联紧密程度,战略重要性反映子公司业务对集团整体战略目标实现的贡献程度。
第一象限为核心紧密型业务,产业相关性高且战略重要性高,如能源集团中的核心能源生产子公司。这类业务关乎集团生存与发展,集团应采用运营型管控模式,总部深度介入子公司战略制定、生产运营、资源配置等各个环节,实现资源集中调配和协同效应最大化。
第二象限为战略新兴型业务,战略重要性高但产业相关性较低,如传统制造业集团布局的新能源汽车业务。对于此类业务,集团宜采用战略型管控模式,总部重点把控战略方向、资源投入和绩效评估,给予子公司一定经营自主权,鼓励其在新兴领域创新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
第三象限为辅助配套型业务,产业相关性高但战略重要性相对较低,如汽车制造集团中的零部件生产子公司。集团可采用战略型或财务型管控模式,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与核心业务协同的基础上,适度放权,注重对子公司财务指标的监控,提高运营效率。
第四象限为非核心非相关型业务,产业相关性和战略重要性均较低,如部分国企多元化发展中涉足的边缘业务。集团可采用财务型管控模式,总部主要关注投资回报和资产安全,通过资本运作实现资产优化配置,必要时可考虑剥离此类业务,聚焦核心主业。
管控模式实施要点
采用运营型管控模式时,总部需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统一制定子公司生产计划、采购标准、销售策略等,确保子公司运营与集团整体战略高度一致。同时,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派和管理,保障总部管控指令有效执行。
战略型管控模式下,总部要加强战略规划能力,明确子公司发展方向和目标,并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引导子公司朝着集团战略目标努力。在资源配置上,给予子公司必要支持,同时鼓励子公司拓展外部资源。
财务型管控模式注重财务指标考核,总部要建立严格的财务预算、审计和风险管控机制,实时监控子公司财务状况。同时,加强资本运作能力,通过并购、重组等手段优化子公司资产结构,提升整体价值。
五、“一企一策” 背景下差异化管控权限清单设计
上市公司管控权限设计
上市公司具有公众公司属性,治理结构相对规范,信息披露要求严格。在 “一企一策” 背景下,集团对上市公司管控权限应聚焦于重大战略决策、股权管理和合规监督。集团保留对上市公司战略方向、重大投资并购、核心管理层任免等关键事项的决策权,确保上市公司发展符合集团整体战略。在日常经营管理上,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自主决策,集团通过派出董事、监事参与公司治理,监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例如,在战略决策方面,集团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自身战略规划,指导上市公司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在股权管理上,集团合理安排持股比例,通过股权运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在合规监督上,督促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科研院所管控权限设计
科研院所是国企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其管控重点在于激发创新活力、保障科研投入和成果转化。集团对科研院所应给予较大自主权,在科研项目立项、经费使用、人才管理等方面适度放权。集团主要负责制定科技创新战略和规划,统筹协调重大科研项目,保障科研经费稳定投入。科研院所可自主决定科研项目选题、团队组建、研发进度安排等,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集团要建立科研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推动科研院所将科研成果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创新价值。例如,在经费使用上,给予科研院所一定的经费支配灵活性,允许其根据科研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调整预算;在人才管理上,支持科研院所自主招聘、培养和激励高端科研人才。
混合所有制子企业管控权限设计
混合所有制子企业由于股东结构多元化,管控权限设计需平衡各方利益,促进企业协同发展。集团应根据股权比例、股东协议和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管控权限。在重大决策上,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等治理机制,按照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保障各方股东权益。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根据非国有股东优势和特长,适度让渡部分经营权,激发企业活力。例如,对于市场开拓能力强的非国有股东,可在销售业务上给予子企业更多自主决策空间;对于具有先进管理经验的非国有股东,可在企业内部管理流程优化等方面发挥其作用。同时,集团要加强对混合所有制子企业的财务监督和风险管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六、华润 6S 管理体系:平衡集团集权与子企业市场化经营需求
华润 6S 管理体系概述
华润 6S 管理体系是一套涵盖战略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报告、内部审计、业绩评价和经理人考核的综合性管理体系。该体系以战略为导向,通过层层分解战略目标,实现集团战略与子企业经营目标的有效衔接;以预算为核心,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计划和控制;以管理报告为载体,及时反馈企业运营信息;以内部审计为保障,确保企业运营合规;以业绩评价和经理人考核为手段,激励子企业提升经营业绩。
集权与市场化经营的平衡机制
在战略管理方面,集团总部制定整体发展战略,明确各业务板块定位和发展方向,子企业在此基础上制定自身业务战略,确保与集团战略一致,体现了一定的集权性。同时,子企业可根据市场变化,在集团战略框架内灵活调整经营策略,保持市场敏锐度和经营灵活性。
全面预算管理中,集团总部统一制定预算编制原则和目标,子企业按照要求编制详细预算,并上报总部审批。总部通过预算审批把控子企业资源配置方向,实现集权管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子企业拥有一定的预算内自主支配权,可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安排资金使用,满足市场化经营需求。
管理报告和内部审计保障了集团对子企业运营的实时监控和合规监督,体现了集权要求。而业绩评价和经理人考核则将子企业经营业绩与经理人薪酬、晋升挂钩,充分调动子企业积极性,促使其积极开拓市场,提升经营业绩,实现市场化经营目标。通过这一系列机制,华润 6S 管理体系在集团集权与子企业市场化经营需求之间找到了平衡,有效推动了华润集团的持续发展。
七、国企 “三重一大” 决策事项清单与董事会授权体系冲突时的权责划分优化
冲突表现与原因分析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要求国企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必须集体决策,以保障决策科学、民主、合规。而董事会授权体系旨在赋予董事会及管理层一定决策自主权,提高决策效率。两者冲突主要表现为决策事项界定不清,部分事项在 “三重一大” 决策范围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存在重叠,导致决策主体不明确,出现推诿或重复决策现象;决策流程繁琐,在 “三重一大” 决策程序和董事会决策程序并行时,增加了决策时间成本,降低决策效率。
冲突原因在于制度设计缺乏系统性,“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和董事会授权体系在制定过程中,未充分考虑两者衔接,对决策事项边界划分不够清晰。同时,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部分国企存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职责交叉,权力制衡机制失效,影响了权责划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优化策略
明确决策事项边界,对 “三重一大” 决策事项清单和董事会授权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决策事项性质、金额大小、影响范围等因素,清晰界定各自决策范围,避免事项重叠。例如,对于重大投资项目,规定投资金额超过一定额度或涉及战略性产业布局的,纳入 “三重一大” 决策范围,由党委前置研究后,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集体决策;投资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下且属于日常经营性投资的,纳入董事会授权范围,由董事会或管理层按照授权决策。
优化决策流程,建立 “三重一大” 决策与董事会决策的协同机制。对于需 “三重一大” 决策的事项,在党委前置研究后,若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按照董事会决策程序进行决策,避免重复决策环节。同时,加强决策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决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决策流程线上化、信息共享化,提高决策效率。此外,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明确各治理主体职责权限,加强权力制衡,确保权责划分落实到位。
总部部门与子企业间 “权责边界对照表” 模板(核心权限示例)
八、“放管服” 改革中负面清单机制的运用
负面清单机制设计
在 “放管服” 改革中,国企通过制定负面清单明确总部与子企业权责边界,实现 “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控有效”。负面清单应涵盖投资、经营、人事等关键领域。在投资领域,明确禁止子企业开展的投资项目类型,如高污染、高能耗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限制子企业在某些非核心业务领域的投资规模和范围。在经营领域,规定子企业不得从事的违规经营行为,如未经授权的关联交易、超范围经营等。在人事领域,明确总部保留的关键人事任免权限,其余人事管理权限下放到子企业。同时,负面清单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动态调整,确保其科学性和适应性。
实施要点与效果
实施负面清单机制时,总部要加强对清单的宣贯培训,确保子企业充分理解清单内容和要求。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手段,对清单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违反清单规定的行为严肃问责。通过负面清单机制,子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得到明确保障,能够更加灵活地应对市场变化;总部则可以集中精力管控关键领域和重大风险,实现管控效能提升。例如,某制造类国企实施负面清单后,子企业在生产计划调整、原材料采购等方面获得更多自主权,市场响应速度明显加快,而总部通过对投资风险、合规经营等方面的重点管控,有效防范了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九、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事项与经理层经营管理权的有效衔接
衔接原则
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是国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旨在确保企业发展方向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战略要求。经理层经营管理权是企业实现高效运营的重要保障,两者衔接应遵循 “坚持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权责对等、提高效率” 的原则。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主要聚焦于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方向性、原则性问题,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提供政治把关;经理层在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的基础上,行使日常经营管理决策权,确保决策执行到位。
具体衔接机制
明确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与经理层经营管理权限清单进行区分和衔接。清单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明确哪些事项必须经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后,再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决策。例如,企业发展战略、重大投资项目、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需经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而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具体业务安排、一般员工奖惩等事项则由经理层自主决策。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党组织与经理层之间应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在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前,经理层应充分调研论证,提供详细的决策依据和方案;党组织研究讨论时,应充分听取经理层意见,尊重其专业判断。决策后,经理层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决策执行情况,党组织对决策执行过程进行监督。
完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的程序和方式,确保研究讨论高效有序。同时,规范经理层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通过建立健全党组织与经理层之间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决策反馈机制和监督机制,实现两者无缝衔接,既保证党的领导在企业治理中得到充分体现,又充分发挥经理层的经营管理效能。
十、“战略 - 预算 - 考核 - 激励” 四位一体的管控闭环机制构建
各环节内涵与关联
战略是管控闭环的起点,明确企业发展方向和目标,为预算编制、考核和激励提供指引。预算是战略的量化和细化,将战略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年度经营指标和资源配置计划,确保战略落地实施。考核是对预算执行情况和战略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通过设定科学的考核指标,衡量各责任主体的业绩表现。激励是根据考核结果实施的奖惩措施,旨在调动员工积极性,保障战略目标的实现。四者相互关联、相互支撑,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战略指导预算,预算支撑考核,考核决定激励,激励反作用于战略执行,推动战略目标实现。
构建路径
制定清晰的企业战略,通过战略分析、战略选择和战略规划,明确企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将战略目标分解为年度经营目标,并据此编制全面预算,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确保预算与战略紧密衔接。
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根据预算指标和战略目标,设定关键绩效指标(KPI),明确考核标准和方法。考核指标应涵盖财务指标、非财务指标,兼顾短期业绩和长期发展。定期对各责任主体的预算执行情况和 KPI 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偏措施。
设计有效的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职务晋升、培训发展等挂钩,实行差异化激励。对于完成或超额完成考核目标的,给予相应奖励;对于未完成目标的,进行问责和处罚。激励机制应体现公平性和激励性,充分调动各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其自觉为实现企业战略目标而努力。
通过建立 “战略 - 预算 - 考核 - 激励” 四位一体的管控闭环机制,形成战略引领、预算保障、考核监督、激励驱动的良性循环,确保企业战略有效落地,提升企业整体绩效。
十一、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嵌入集团管控流程
嵌入原则
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嵌入集团管控流程应遵循 “全面覆盖、数据贯通、实时监控、风险预警、支撑决策” 的原则。系统应覆盖集团总部及各级子企业的主要业务流程和管控环节,实现数据在各环节、各层级之间的实时共享和贯通。通过对管控流程的数字化改造,实现对企业运营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预警风险,为集团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具体嵌入路径
在战略管控方面,将企业战略规划、战略目标分解、战略执行跟踪等流程嵌入信息系统,实现战略目标与子企业经营目标的在线对接和动态调整。通过系统实时采集子企业战略执行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为战略调整提供依据。
在财务管控方面,构建一体化财务信息系统,将预算编制、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等流程嵌入系统,实现财务数据的实时生成和共享。总部通过系统实时监控子企业财务状况,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和风险防控,提高财务管控效率。
在投资管控方面,建立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覆盖投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审批、实施、验收等全流程。通过系统实现投资项目在线申报、审批和跟踪管理,总部实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对投资风险进行动态评估和预警。
在人事管控方面,打造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将人员招聘、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培训发展等流程数字化,实现人力资源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分析。总部通过系统实时监控子企业人事变动、薪酬发放等情况,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管控。
通过将国资监管信息系统深度嵌入集团管控各流程,实现管控流程的数字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提升集团管控的精准性和效率,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十二、组织管控变革中 “总部不愿放权、子企业不愿接权” 阻力的应对
阻力成因分析
总部不愿放权主要是担心放权后失去对企业的控制,导致子企业经营行为偏离集团战略,增加经营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部分总部管理人员存在 “一放就乱” 的固有观念,对自身管控能力和子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缺乏信心,习惯于通过行政命令式的管控方式管理子企业。此外,总部部门权力利益固化,放权可能导致部分部门权力缩小,从而产生抵触情绪。
子企业不愿接权主要是担心接权后责任加大,面临更大的经营压力和考核风险。部分子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不足,缺乏独立决策和承担风险的能力,担心接权后无法有效开展工作,导致经营业绩下滑。同时,子企业对总部放权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存在疑虑,担心总部 “放而又收”,不敢大胆行使自主权。
应对策略
加强思想观念转变,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引导总部管理人员树立 “管控不是控制” 的理念,认识到适度放权对激发子企业活力、提升集团整体效率的重要性。同时,帮助子企业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明确接权后的权利和责任,增强其接权的信心和能力。
建立健全权责对等机制,明确总部与子企业的权责边界,做到 “放权不放责”。总部放权的同时,要加强对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和考核,对子企业因滥用权力导致的损失进行问责;子企业在接权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经营责任,对经营成果负责。通过权责对等,消除总部对放权后失控的担忧和子企业对接权后责任过大的顾虑。
提升子企业经营管理能力,通过总部指导、内部培训、外部交流等方式,帮助子企业提升战略规划、市场开拓、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使其具备接权后独立开展工作的条件。例如,总部可组织子企业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分享优秀管理经验,提升其管理水平。
建立信任机制,总部应保持放权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承诺不随意收回下放的权力,增强子企业对接权的信心。同时,子企业应加强与总部的沟通汇报,及时反馈经营管理情况,争取总部的支持和指导,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
通过以上策略,逐步消除 “总部不愿放权、子企业不愿接权” 的阻力,推动组织管控变革顺利进行,实现集团与子企业的协同发展。
十三、成功的国企管控模式改革案例
案例背景
某大型国有装备制造集团(以下简称 “装备集团”)是国内装备制造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多家子企业,业务涵盖研发、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和国企改革深入推进,传统的高度集权管控模式已难以适应企业发展需求,子企业活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市场响应速度慢等问题日益突出。为此,装备集团决定进行管控模式改革,构建适应市场化发展要求的新型管控体系。
实施路径
战略梳理与定位:装备集团对自身发展战略进行重新梳理,明确集团总部定位为 “战略管控中心、资源配置中心、风险管控中心和协同服务中心”,子企业定位为 “业务经营主体、利润创造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管控模式选择:根据 “产业相关性 - 战略重要性” 矩阵,对各子企业业务进行分类,分别采用不同的管控模式。对核心业务子企业采用战略型管控,总部把控战略方向和资源配置,子企业拥有较大经营自主权;对非核心业务子企业采用财务型管控,总部主要关注投资回报和资产安全。
权责边界划分:制定详细的权责清单,明确总部与子企业在战略、投资、人事、财务等方面的权限。总部将日常经营管理权限下放给子企业,保留重大战略决策、重大投资审批等核心权限。
治理机制完善:健全子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集团通过派出董事、监事参与子企业治理,加强对子企业的管控。
考核激励机制改革:建立与管控模式相匹配的考核激励机制,对子企业的考核从注重规模和产值转向注重效益和创新能力。将考核结果与子企业管理层薪酬、晋升等挂钩,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关键成功因素
战略引领:以清晰的战略定位为基础,确保管控模式改革与企业发展战略相匹配,为改革指明方向。
权责清晰:通过制定权责清单,明确总部与子企业的权责边界,避免管控重叠或空白,提高管控效率。
治理完善: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为管控模式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各治理主体有效履职。
激励有效: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子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循序渐进:管控模式改革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先在部分子企业试点,总结经验后再全面推广,降低了改革风险。
通过管控模式改革,装备集团子企业活力显著增强,市场响应速度加快,创新能力提升,集团整体经营业绩稳步增长,成功实现了从传统集权管控向新型战略管控的转型。
十四、管控体系优化项目的变革管理路线图
第一阶段:准备与诊断(1-3 个月)
成立项目小组:组建由集团高层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外部专家组成的管控体系优化项目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和分工。
现状调研与诊断:通过问卷调查、访谈、数据分析等方式,全面梳理集团现有管控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包括管控模式、权责划分、治理机制、流程效率等方面。
标杆研究:研究国内外优秀企业的管控模式和成功经验,为集团管控体系优化提供借鉴。
确定优化目标: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现状诊断结果,明确管控体系优化的目标和方向,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时间计划。
第二阶段:设计与规划(4-6 个月)
管控模式设计:基于 “产业相关性 - 战略重要性” 矩阵,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计适合集团的管控模式,明确总部与子企业的管控定位。
权责体系设计:制定总部与子企业的权责清单,明确各层级、各部门的权限和责任,实现权责对等。
治理机制设计:完善集团和子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和运作机制。
流程优化设计:对集团核心管控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流程效率,实现流程标准化和规范化。
配套制度设计:制定与管控体系相配套的考核激励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保障管控体系有效运行。
第三阶段:试点与完善(7-9 个月)
选择试点单位:根据业务特点和管理基础,选择 1-2 家子企业作为管控体系优化试点单位。
试点实施:在试点单位推行新的管控模式、权责体系和流程制度,及时跟踪试点情况,收集反馈意见。
评估与完善:对试点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管控体系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经验总结: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方法和操作指南。
第四阶段:推广与落地(10-12 个月)
全面推广: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将优化后的管控体系在集团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
培训与宣贯:对集团总部和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宣贯,使其熟悉新的管控体系和操作流程,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系统支持:完善信息化系统,为管控体系落地提供技术支持,实现管控流程的数字化和自动化。
过程监控:建立管控体系实施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制度和流程有效执行。
第五阶段:评估与持续改进(长期)
效果评估:定期对管控体系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对照优化目标,分析差距和不足。
持续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对管控体系进行动态调整和持续改进,不断提升管控效能。
固化成果:将成熟的管控模式、流程和制度进行固化,纳入企业管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通过分阶段推进管控体系优化项目,确保改革有序进行,降低改革风险,提高改革成功率,最终实现集团管控水平的全面提升。
十五、对标淡马锡模式,中国国企 “管资本” 转型的配套机制突破
淡马锡模式的核心特征
淡马锡模式以 “管资本” 为核心,其核心特征包括:清晰的政府与企业边界,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决策,通过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企业管理层由董事会自主选聘,以市场化方式确定薪酬;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司其职、相互制衡;以资本回报率为核心的考核机制,注重长期投资回报;灵活的资本运作能力,通过股权收购、减持等方式优化资产结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中国国企 “管资本” 转型的配套机制突破方向
政企分开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与国企的权责边界,政府从 “管企业” 向 “管资本” 转变,减少对国企具体经营活动的干预。建立健全政府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政府监管行为,使国企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法人治理机制: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保障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引入外部董事,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和科学性。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实现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的有机融合。
市场化选人用人与激励机制:打破行政任命模式,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由董事会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明确任期目标和责任。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薪酬分配机制,职业经理人薪酬与经营业绩、风险责任挂钩,实行差异化薪酬。同时,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如股权激励、分红权激励等,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资本运作与考核机制:提升国企资本运作能力,通过并购重组、上市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建立以资本回报率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和长期投资回报,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任免等挂钩。
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国企投资、融资、运营等环节的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对国有资本运营的实时监控和动态预警,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通过在以上配套机制方面实现突破,中国国企可以更好地借鉴淡马锡模式的成功经验,推动 “管资本” 转型,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运营效益,增强国企核心竞争力。
十六、新型经营责任制对传统组织管控体系的冲击
新型经营责任制的内涵
新型经营责任制如揭榜挂帅、赛马机制等,强调以目标为导向,打破传统的层级管理和分配模式,通过公开竞聘、动态考核、超额奖励等方式,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揭榜挂帅聚焦于重大项目或难题攻关,鼓励员工自主申报、认领任务,明确责任和奖励;赛马机制则通过设定相同的目标和规则,让不同团队或个人展开竞争,优者胜出并获得更多资源和奖励。
对传统组织管控体系的冲击
层级化管控模式受到挑战:传统组织管控体系强调层级分明、逐级汇报,权力集中在上级管理层。而新型经营责任制鼓励跨层级、跨部门协作,项目团队或个人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传统的层级化管控模式难以适应这种灵活的组织形式。
考核激励体系面临调整:传统组织管控体系的考核激励往往与岗位级别、资历挂钩,考核指标相对固定。新型经营责任制以任务完成情况和成果贡献为核心进行考核激励,考核指标更加灵活多样,奖励力度更大,传统的考核激励体系无法满足其需求。
资源配置方式需要变革:传统组织管控体系下,资源配置由上级管理层根据层级和部门进行分配,存在资源固化、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新型经营责任制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和团队能力动态配置资源,确保资源向能产生最大效益的项目和团队倾斜,传统的资源配置方式难以适应。
风险管理模式需要创新:新型经营责任制赋予项目团队和个人较大自主权,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经营风险。传统的风险管控模式主要通过层级审批和事后审计进行,难以实时监控和防范新型经营责任制下的风险,需要创新风险管理模式。
应对策略
传统组织管控体系应主动适应新型经营责任制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和变革。在组织架构上,减少管理层级,构建扁平化、柔性化的组织架构,为跨层级、跨部门协作提供保障;在考核激励上,建立与新型经营责任制相匹配的考核指标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大对成果贡献的奖励力度;在资源配置上,建立动态资源配置机制,根据项目需求和团队绩效灵活调配资源;在风险管理上,建立全过程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对项目立项、实施过程和成果验收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确保风险可控。
十七、组织网络化趋势下管控模式的适应性调整
组织网络化的特征
组织网络化如虚拟产业园、链长制等,打破了传统的科层制组织边界,形成以核心企业为中心,连接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服务机构等多方主体的网络组织。其特征包括:组织边界模糊化,各主体之间通过契约、合作等方式建立联系,而非传统的产权关系;协作虚拟化,借助信息技术实现远程协作和资源共享;资源整合社会化,充分利用网络内外的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决策分散化,各网络节点拥有一定的决策自主权,通过协商和互动实现整体目标。
管控模式的适应性调整
管控目标从 “控制” 向 “协同” 转变:传统管控模式以控制子企业为主要目标,而组织网络化下,管控目标应转变为促进网络内各主体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共同增值。核心企业应通过制定网络规则、搭建协作平台等方式,引导各网络节点围绕共同目标开展合作。
管控方式从 “行政命令” 向 “契约管理” 转变:在虚拟产业园、链长制等网络组织中,核心企业与其他主体之间多为平等的合作关系,而非上下级关系。管控方式应从传统的行政命令式转变为基于契约的管理,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规范合作行为。
管控重点从 “内部管理” 向 “网络协调” 转变:传统管控模式重点关注企业内部的运营管理,组织网络化下,管控重点应转向网络协调,包括协调各网络节点之间的利益关系、解决合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促进信息共享和知识传递等。核心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或平台,负责网络内的协调工作。
管控手段从 “层级管控” 向 “平台赋能” 转变:借助信息技术搭建网络化管控平台,为各网络节点提供信息共享、资源对接、数据分析等服务,实现对网络组织的赋能式管控。通过平台实时监控网络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网络整体运营效率。
通过以上适应性调整,管控模式能够更好地适应组织网络化趋势,充分发挥网络组织的协同效应,提升企业在复杂市场环境中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