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公司法》实施后,国务院国资委进一步提出建设“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目标——“两步走”的时间表已经划定:到2025年,中央企业集团和二级子企业实现制度更健全、运行更规范、作用发挥更充分;到2029年,全面建立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框架搭起来了,目标定下来了。但“有形”易建、“有神”难成。一些国企的董事会,制度上该有的都有——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外部董事——但运转起来却是另一回事:重大事项仍由主要领导拍板,董事会沦为“鼓掌通过”的橡皮图章;外部董事“来了只签字、问了没意见”,被戏称为“盆景董事”;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之间权责不清,“前置研究”变成“事事前置”,决策效率不升反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