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今年降低企业杠杆率重点明确
日前,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国资委五部委联合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指出,要建立健全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协调推动兼并重组等其他降杠杆措施以及完善降杠杆配套政策。
针对国企去杠杆,《工作要点》要求,发挥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并明确其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标和时限;要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负债的约束,限制高负债企业过度债务融资;要加强国有企业资本真实性管理,提高财务真实性;对高负债高风险企业建档监控,做好风险防范预案;完善大型企业债务风险联合处置机制。
在债转股方面,《工作要点》指出,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私募资管产品、设立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募集股权性资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类实施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金融债券筹集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资金投向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为了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降杠杆领域,《工作要点》提出,将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积极为市场化债转股获取稳定的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提供支持。
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方面,《工作要点》强调,要研究出台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及去产能相关企业债务的综合政策以及金融等相关领域的具体政策,研究解决破产启动费用问题,协调解决破产程序启动难实施难、人员安置难等问题。
在其他降杠杆措施方面,《工作要点》明确,将通过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有序开展资产证券化、优化企业债务结构、积极发展股权融资等方式,指导企业降低杠杆率。
在完善配套政策方面,《工作要点》提出,要稳妥给予资本市场监管支持。对降杠杆及市场化债转股所涉的IPO、定向增发、可转债、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市场操作,在坚持市场“三公”原则前提下,提供适当监管政策支持。
附件:关于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