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沿】广东不断释放国企改革强烈信号 推动国企改革升温
广东近期不断释放国企改革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等强烈信号,推动国企改革进一步升温。日前,广东省政府同意并转发《广东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下称《方案》),明确提出了推进职能转变的时间表。
在强化转变国资监管职能方面,广东省国资委提出12个方面的举措。
(一)突出功能定位,强化分类监管
(二)突出竞争力导向,强化战略性重组
(三)突出质量效益,强化主业管理
(四)突出规范运作,强化并购重组管理
(五)突出资本流动属性,强化国有资本的形态管理
(六)突出规范公司治理,强化董事会建设
(七)突出全过程监督,强化经营风险管控
(八)突出负债规模和负债率双指标管控,强化财务监督
(九)突出从严管控,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督
(十)突出业绩导向,强化考核激励
(十一)突出权责对等,强化约束问责
(十二)突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强化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广东省国资委提出,将进一步细化分类监管,由目前准公共性、竞争性两大类变更为公益基础类、市场竞争类、金控投资运营类三大类,实施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分类推进、协同发力。
《方案》提出,将按照“成熟一家、推进一家”的原则,通过合并重组、主业调整、做强主业及剥离不良资产等方式,推进监管企业战略性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力争2020年底前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资产超千亿元的大型行业龙头企业,以及若干家主业鲜明、优势突出的专业化集团。
围绕做强做优主业,广东省国资委将制定投资负面清单、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估等制度,引导企业聚集实体经济,防止重大违规投资。优化投资方向,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领域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向价值链中高端集中,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在省属国企的对外兼并重组行为上,进行督促规范,强化管理。
《方案》提出,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核心,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和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强国有资本形态和国有资本回报的监管。建立有利于国有资本实体形态与价值形态互相转换的有效机制,以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为目标,积极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等。
《方案》还列举了精简国资监管事项清单,以进一步推动落实广东省国资委的自身改革,包括取消事项10项、下放事项7项和授权事项9项。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明确给出了时限要求。至2019年底,完成以下任务:调整公布监管权责清单,制定监管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制定新的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
至2020年底,在国资监管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切合广东实际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更加成熟,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