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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沿】国企混改进入快车道 如何把握审核要点及重点关注事项

浏览量:709 发布时间:2020-12-17

当前,国有企业混改已进入了快车道。

2020年是国有企业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的关键之年,在全国两会透露了国企改革的最新进展后,市场普遍认为,今年在多数国企混改的阶段性任务完成的基础上,重点将转入市场化机制改革,充分发挥非国有股东的积极作用——资本市场将成为混改加速和深化的重要阵地,在众多路径中,科创板上市成为了最引人关注的重要选择。

截至目前,已经有包括中国电器(688128)、江航装备(688586)等国有企业综合运用多种混改方式,成功登陆科创板。本文将基于上述成功案例,对国企混改主要方式及A股上市的审核要点与重点关注事项进行剖析和解读。

根据《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下称“《指引》”),国有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主要通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首发上市、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等方式引入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等外部投资者,鼓励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根据市场公开信息,目前非上市国企混改中,已形成“引入外部投资者+实施员工持股”的典型模式。

《指引》进一步表示,非上市国有企业可以通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而由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也明确提出,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企混改,有序吸引外资参与国企混改。

与此同时,实施员工持股是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路径之一,一方面,可以通过引入企业员工持股丰富国有企业持股结构,提升经营效率;另一方面,可作为股权激励,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降低人才流失。

回到此次的两个案例中,中国电器(688128)早前是由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改制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5月,国机研究院与正泰电器、盾安控股、建信投资等共同签署《增资协议》,以增资扩股方式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引入上述外部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此后公司通过12个员工持股平台引入了450名员工(占员工总数30%)作为公司间接股东。

江航装备(688586)早前是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旗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引入国新资本、中兵宏慕、宁波浩蓝、江西军工等外部投资者。在此同时,公司以同等价格引入航向投资、航创投资、航仕投资等三家核心员工持股平台。

根据中国电器(688128)、江航装备(688586)在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平台公开发布的信息,科创板审核部门对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整体过程的问询要点包括:公司的国有股权变更以及包括重大人事任免在内的“三重一大”事项是否需要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或参与意见;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整体改制及整体变更是否履行必要的评估、备案、审批、确认程序,相关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瑕疵;是否符合《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等规定的要求;战略投资者和员工持股的入股价格及依据,入股价格是否存在差异,入股的资金来源,公司是否对其提供了资金支持;公司引入的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混改选择引入该等机构的原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人数、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构成(包括任职岗位),是否遵循“闭环原则”或在基金业协会依法依规备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中关于员工持股平台内部的流转、退出机制,以及股权管理机制。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着其独特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在分析已有成功案例的过程中,我们梳理出了国企混改过程中的重点关注事项,其中包括了资产评估、增资与产权转让应同步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审批、员工持股计划的方式等等。

在资产评估这一方面,《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32号令”)第十二条规定,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产权转让事项,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进行资产评估,产权转让价格应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指引》也明确指出,拟混改企业的资产范围确定后,由企业或产权持有单位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工作,履行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程序,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资产交易定价的参考依据。

因此,国有企业通过引入外部投资者及实施员工持股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通常情况下均需要开展审计、评估工作,并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交易定价基础。

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继续保持国有控股地位的,如增资过程中国有股东拟同步转让其所持有的少部分企业产权,统一按照增资流程操作,产权转让价格应与增资价格保持一致。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审批这一方面,有两个重点的规定和要求不能忽略:

对于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转让/增资事项,均由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家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增资行为,并根据其产权转让管理制度,确定其子企业产权转让的审批管理权限。但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子企业的产权转让,须由国家出资企业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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