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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伦原创】部分中长期激励工具适用范围及要点对比分析

浏览量:1088 发布时间:2021-05-10

现行常规的中长期激励工具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员工持股、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项目跟投、虚拟股权、超额利润分享、岗位分红、项目收益分红、任期激励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按照兑现方式不同可分为股权类激励和现金类激励,按照适用对象类型不同可分为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和分红激励、改革试点激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以及其他激励。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由于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和分红激励、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以及超额利润分享等均可参照相关政策操作实施,本文重点分析任期激励、虚拟股权、项目跟投等激励工具的适用范围及实施要点:

一、任期激励

任期激励是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任期激励的政策依据为《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国资委令 第40号,简称:40号文)、《“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等。

(一)适用范围

任期激励主要适用于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和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双百”企业、“科改”企业,其他中央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可参照执行。

(二)实施要点

任期激励的对象主要包括中央企业负责人、参与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经理层成员、职业经理人等。

根据40号文,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在不超过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任期激励一般与任期考核相结合,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重点关注价值创造、中长期发展战略、风险控制类内容,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

二、虚拟股权

虚拟股权类似于分红权,激励对象只拥有所持有的虚拟股权所对应的分红权利,完整的虚拟股权可以包括分红权利和增值权利,没有真实拥有股权以及投票表决权。

(一)适用范围

?理论上,具有较高的盈利预期、现金流充足的国有公司制企业或能够独立核算的非独立法人主体(如分公司、事业部等)都可以实行虚拟股权激励。

(二)实施要点

实施虚拟股权激励首先要通过企业价值评估,对公司价值提升的部分进行激励,可以实现促进企业上市和推动业绩的双重作用。虚拟股权激励应该结合国资委相关政策和企业自身发展实际需要,在授予条件方面,激励的门槛不宜设置过高,在行权兑现方面,兑现门槛可以适当严格。虚拟股权是模拟公司真实股票的中长期激励工具,其本身没有分红权和转让权,不能出售与转让。

三、项目跟投

项目跟投是指激励对象以自有资金与公司一起投资原本由公司单方面投资的项目,就具体的项目实现相关责任人员与企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是近几年新探索实施的激励机制,包括内部自主研发项目跟投、与外部机构合作研发项目跟投或者成果转化应用类项目跟投等。

(一)适用范围

项目跟投最初在金融行业进行使用,后在房地产行业进行广泛应用。目前凡是具有项目性质的领域都在运用项目跟投。具体来讲,企业存在新的业务或项目开发或者要对母体业务进行拆分时,都可以采取项目跟投模式对相应人员或团队进行激励。《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提出:“支持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类企业的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鉴于当前国有企业科研成果转化难的问题以及企业创新发展的要求,项目跟投更加适用于科技型企业,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通过新设公司的方式来实现。

(二)实施要点

企业实施跟投机制,须明确跟投平台在各创新业务子公司的持股比例范围要求。根据跟投业务规模、行业特点、跟投人员范围及出资能力、市场实践等因素综合确定跟投平台在单个跟投业务的占比。原则上各创新业务子公司应由企业控股。企业根据岗位重要性、个人出资能力、承担风险和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个人跟投额度。跟投人员主要以货币出资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真实,可设立跟投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跟投方案的执行和日常管理,通过股权转让、整体回购、独立上市等方式实现跟投整体退出。跟投人员原则上不得私自买卖、赠送或以其他方式转移跟投股权,员工在职期间不得主动退出。跟投人员按照出资金额占比与其他股东同等享受股权分红收益,若创新业务子公司出现亏损,跟投人员以认缴比例承担亏损。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创新业务子公司输送利益。

对以上中长期激励工具的优劣势进行分析,详见下表:

表 1 部分中长期激励工具的优劣势分析

序号

激励工具

优势

劣势

1

任期激励

能够激发经理层积极性,避免经理层在任期内的短视行为

适用范围小;兑现周期长

2

虚拟股权

操作简单,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制度设计可操作空间大,不存在股票来源问题;不对公司股权结构和决策权造成影响

对利润持续增长预期较高,利润较低则不具有吸引力;激励效果弱于实股;分红时对公司现金流要求较高

3

项目跟投

能够保持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一致,提高员工积极性;有利于拓展具有不确定性的新业务、新领域项目;突破“上持下”

投资项目往往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对员工而言风险较高;跟投的项目适用范围和激励对象范围相对有限。

来源:本文为中美嘉伦国际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原创(作者:李少华),未经允许,不得已任何形式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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