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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广东省委深改委印发《关于深化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

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化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决策部署,以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在广东原有国企改革政策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从六个方面提出二十一条措施,为接下来三年省属企业“改革向哪走”指明了方向。

【政策速递】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增强长三角地区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经济集聚度、区域连接性和政策协同效率,对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编制本规划纲要。

【政策速递】吉林省出台《混改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6月5日,吉林省召开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新闻发布会,通报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展情况,并对新出台的《吉林省关于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一企一策一专班”推进国企改革攻坚,各项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向多层次混合所有制转变,落实《吉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省政府印发了《吉林省关于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混改实施方案》),进一步为我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政策速递】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0〕29号),为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保障国家规划和地方规划的衔接,增强规划的指导性,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及国家能源局《“十四五”能源规划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速递】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推进高水平开放,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根本要求;是深化市场化改革,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选择;是支持经济全球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际行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制定本方案。

【政策速递】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强化正向激励的决策部署,指导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规范实施股权激励,国务院国资委在系统梳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现行政策规定、全面总结中央企业股权激励实践操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考分〔2020〕178号,以下简称《指引》)。《指引》重点聚焦以下四个方面:

【政策速递】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

4月30日,中国证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分别公布了《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0〕40号),标志着境内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正式起步。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韩志峰在去年6月27日的演讲中曾表示,“通过发行基础设施REITs盘活资产,将收回资金用于新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从而形成良好的投资循环。”

【政策速递】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极大调动了亿万人民的积极性,极大促进了生产力发展,极大增强了党和国家的生机活力,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

【政策速递】关于完善中央企业功能分类考核的实施方案〔2016〕252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部署要求和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有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分类考核工作,提高考核的科学性、有效性,经国务院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政策速递】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

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是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因企施策推进改革的基本前提,对推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有关要求,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有针对性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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